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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3月27日在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延安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收、支、管、调、防”各项工作,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健康平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4001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7.1%,增长10.7%。

202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005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8.4%;同比增长13.1%,增收1737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1976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1%,增长23.3%,增收226247万元;非税收入30287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3%,下降14.8%,减收52518万元。

2021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168249万元,下降8.8%,减支399835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中央疫情期间特殊转移支付政策取消及会计核算制度调整形成的。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578285万元,同比增长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692万元,增长21.2%;教育支出578784万元,同比增长1.4%;卫生健康支出374408万元,增长9.1%;科学技术支出13418万元,同比增长1%;节能环保支出140759万元,同比增长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356万元,同比增长1.8%;城乡社区支出346126万元,下降4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902万元,下降3.9%;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179462万元,下降12.8%;交通运输支出222466万元,下降20.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8181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5%;下降33.4%,减收44309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16782万元,下降14.7%,减支210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延安新区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形成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052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7%;同比增长18%,增收7692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46万元,下降96.6%,减支130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388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7%;增长5.8%,增收4050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73894万元,增长2.7%,增支17517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级(含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下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258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7%;同比增长0.4%,增收190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838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2%,增长15.6%,增收51762万元;非税收入1419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3%,下降26%,减收49861万元。

2021年,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095974万元,下降29.5%,减支458587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60956万元,同比增长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094万元,增长18.1%;教育支出65166万元,同比增长0.4%;卫生健康支出146252万元,增长8.6%;科学技术支出5896万元,同比增长3.9%;节能环保支出48751万元,同比增长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145万元,同比增长0.6%;城乡社区支出107357万元,下降7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09万元,下降26.2%;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67611万元,下降33.4%;交通运输支出87885万元,下降35.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285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3%;下降41.1%,减收449492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85655万元,下降18.1%,减支17350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019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1.3%;同比增长77.8%,增收7011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国企改革、“三大攻坚战”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134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7.5%;增长1.2%,增收6252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5972万元,增长0.1%,增支240万元。

以上数据为决算初步汇总结果,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复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中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

2021年,中省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25349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256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27889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3981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8214万元,分配市级67417万元,转贷县(市、区)级80797万元;专项债券491600万元,分配市级2222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269400万元。

截至2021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392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06184万元,专项债务2933062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1163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28064万元,专项债务2188317万元。

二、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保障能力。一是竭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2021年底突如其来的疫情,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资金应急保障机制,累计投入17465万元,其中市级投入5318万元,全力支持防控救治、核酸检测、设备物资采购、重点人员转运等工作顺利开展。从医保基金拨付3.05亿元保障疫苗购置及免费接种,支持构建全民免疫防线。二是加强收入组织。认真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坚持逐月份、逐科目细化收入预期目标,跟进工作措施,挖掘税源潜力,促进财政收入高开稳走。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非税收入全流程线上缴款和智能监控,着力提升非税征管便民化数字化水平。按月协调延长石油集团,征缴石油开发费和收益47.37亿元,收回油田公司拖欠城镇土地使用税2.16亿元,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全力向上争取。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战略,深入研究中省政策,出台鼓励各级各部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办法,积极向上争政策、争资金、争试点,为高质量发展集聚更多资源支持。促成财政部来延调研,推动建立了中省阶段性财力补助置换石油开发费新机制,历史性解决了石油开发费征缴难题,为支柱企业轻装上阵和涉油市县财力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多次赴省进京反映困难、争取项目,2021年共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225.35亿元,较好地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精准施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会同税务部门开展评估调研,延续阶段性政策执行,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支持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确保政策的普惠性和精准性。2021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13.69亿元,有力纾解企业困难、稳定市场主体、增强发展潜力。二是全力支持稳投资。克服收支矛盾,加强资金统筹,预算安排基本建设资金8.11亿元,支持延安革命纪念馆提升改造等市级重点项目。围绕中省投资导向,做好债券项目审核把关,成功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3.98亿元,主要投向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市政及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带动投资效应明显。三是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市级安排1.17亿元资金,重点支持非公经济和企业挂牌、入库、上市等奖补政策兑现。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7502万元,兑现企业稳岗返还资金2058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71亿元,清理民营企业欠款664万元,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做大做强。四是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多渠道加大科技、人才投入,安排人才工程专项资金1480万元,下达13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落实360万元奖励全市“十三五”突出贡献创新成果。与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出资500万元建立“政策兑现资金池”,支持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发展。五是放大财政金融政策效应。发挥鼎源集团龙头作用,与宝塔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延安市宝塔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宝塔区项目建设。深化鼎源基金管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类金融牌照体系建设,支撑鼎源集团做大做优做强,更好服务延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出小额贷款担保产品“鼎易保”和“国担快贷”线上批量业务,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22.6亿元担保。加强金融资本引进,与光大集团多次洽谈,完成总规模1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前期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市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8亿元,其中市级安排4.52亿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整合脱贫县涉农资金7.13亿元,强化资金管理,提高统筹能力。二是支持生态绿色发展。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9亿元。争取并下达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79亿元,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获得3年9亿元中央资金支持,促进减污降碳、绿色发展。三是加大公益事业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累计投入2.71亿元,集中用于公共交通、污水治理以及供暖、供水等民生领域补贴,提升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四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标准,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11亿元,下达老旧小区改造和低收入群体租赁补贴5.96亿元,安排义务教育及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3.04亿元,拨付1230万元用于枣园至兰家坪绿道和城市公共服务融合平台建设,支持办好民生十件实事,夯实民生之本。五是全力支持抗灾减灾。面对自然灾害,市财政不等不靠,紧急调拨资金1923万元,支持防汛救灾工作。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合力争取上级救灾资金3.39亿元,全部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农业生产抢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及时下达保费补贴资金1.11亿元,保险机构累计赔付支出3.99亿元,帮助受灾农户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四)防范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制定延安市市级“三保”支出清单,健全县级“三保”执行监控机制,强化预算安排、执行、预警各环节监管,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全年“三保”支出226.91亿元,支出进度达到100%。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实地排查,专项调研志丹、延川及三个开发区财政运行情况,吃清债务底数,夯实化债基础。全市全年共筹集还本付息资金65.34亿元,并成功争取再融资债券23.19亿元,圆满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签订债务化解目标责任书,加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综合应用债务率、偿债率、逾期率等指标研判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纾解国有企业风险。集中对延安城投集团、旅游集团、水务集团、新投集团实施的204个项目进行研判,厘清政企边界,明晰投资责任,合理纾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降低企业运行风险。四是强化财会监督职能。立足财政职责,扎实开展扶贫资金、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中央直达资金、预决算公开、涉企违规收费、财政票据使用、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贯通协同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工作,维护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

(五)锐意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形成以项目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同时,优化延长石油LNG板块缴纳税费市县分享机制,充分激发县(市、区)抓产业、抓项目的积极性。二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按照中省财政改革部署,先后出台国防、教育、科技、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等8个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明晰支出责任,优化市级统筹,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三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严格预算绩效指标审核,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开展预算绩效事中监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77亿元,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实施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清理整合30项,节约资金10.81亿元,实现预算与绩效一体化管理。四是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扎实开展资产清查后续整改工作。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机制,强化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的闭环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收益2408万元。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完成公开政府采购意向2624项,引导100余家供应商入驻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简化和规范政府采购备案管理程序,推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还需关注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经济恢复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之受减税降费、需求收缩、收入结构不优等影响,财政收入稳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均需要持续加大投入,收支矛盾突出问题将会在一定时期显现。二是防范化解债务压力较大。近几年,我市进入还债高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逐年增加,预算盘子安排捉襟见肘。同时,部分县(市、区)政府债务及国企债务风险等级较高,需要高度关注财政运行潜在风险。三是向上向外争取力度仍然不足。在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方面,存在提前研究谋划不深,相关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做好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紧紧围绕市委第六次党代会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2022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计划、中省税费改革政策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576000万元,增长5%。

按照收入计划和财政体制匡算,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64689万元(含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6883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98159万元,下降43.5%,加上上年结余149884万元、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1237万元,收入总计64928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88855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99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44431万元,支出总计64928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40893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1万元,收入总计40898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01081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7908万元,支出总计40898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5642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91633万元,收入总计154806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26130万元,滚存结余821931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44000万元,增长3.4%,其中:税收收入397000万元,增长3.4%;非税收入147000万元,增长3.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省各类补助、新增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体制结算等,减去专项上解,收入总计1083745万元。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53234万元,补助县(市、区)级130511万元,支出总计108374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47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34万元,教育支出61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0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8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7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1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45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98万元,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850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026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随着中省转移支付陆续下达及上年结转项目的执行,年底实际支出将超过年初预算安排水平。

2022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4176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5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631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42643万元,下降46.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减少形成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38738万元,收入总计38138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02248万元,补助县(市、区)级55401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9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0738万元,支出总计38138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0874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9万元,收入总计3087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00009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208748万元,支出总计30875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4146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34218万元,收入总计1175679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042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71446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2年预算正式批复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亿元。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强化担当,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聚焦收入预算落实,细化收入计划,夯实征管责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完善税源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完成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持续跟进石油开发费改革后续工作,有序回收历年尾欠。二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抢抓国家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政策机遇,争取中省更大支持,提升财政保障水平,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向上争取考核工作机制,激励县(市、区)和部门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同心协力把向上争取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三是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实施更大力度、更加精准的退税减税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免征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助力企业焕发生机,壮大财源基础,做大财政“蛋糕”,稳步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

(二)提升效能,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抓早动快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推进民生、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二是坚持打好政策组合拳。聚焦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布局和高质量发展举措,精准跟进财政政策,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按比例计提产业资金机制,加强财力统筹支持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支持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建设,培育壮大创新科技型、“专精特新”企业,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提升专项债券投资带动效应。紧盯中央政策取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储备。优化债券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债券支出通报约谈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四是提升财政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光大产业基金落地生根,做好投资布局和项目储备,夯实合作基础,提高合作层面,撬动更多资源要素集聚。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普惠金融政策协同力度,用好央行再贷款贴息等金融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统筹发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政策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多渠道保障“三农”支出力度,全面落实种粮补贴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支持绿色生态发展。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支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倒逼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有序调整。认真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构筑高质量发展生态屏障。三是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适时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国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政策。坚决分好“蛋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四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投入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齐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强化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物资财政保障,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支持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守住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保基本兜底线。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足额落实“三保”支出预算。每月测算“三保”支出需要,提前筹集调度库款资金,足额保障“三保”刚性兑付。严格管理财政库款,加大暂付性款项清收力度,严防占用库款造成财政运转困难。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二是严格债务管理。落实政府债务化解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债务边界,明晰还债主体,稳妥化解债务存量。抓好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执纪问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三是建立国企纾困机制。针对国有企业负债偏高、资金周转困难实际,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国有企业纾困基金,完善多渠道资本金补充机制,着力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持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五)深化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中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预算收支完整性,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各类活动、培训、维修维护、规划方案等相关支出,提升财政资源盘活和配置效率,集中财力保重点、重点保。市级带头“过紧日子”,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为落实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财力保障。从严管控新增资产配置,厉行节约,合理配备,避免闲置浪费。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突出绩效导向,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已出台的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规范收入归属级次和分享方式,优化区域间财力配置,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相关税收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延安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