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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7:21
类别:C类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李建军
延市住建函〔2024〕119号

任越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子长建设延安城市有机更新试验区的建议》(第11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希望市级有关部门支持子长市建设城市有机更新试验区。经对接,目前全省无城市更新试验区相关申报政策。市住建局积极对接省住建厅在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县城建设资金申报工作中对子长市予以支持。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贾如俊  联系电话:0911-709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