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安市在政府采购领域始终坚持以“互联网+”为支撑,切实强化信息化应用,既改进了管理、提高了效率,也助推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有效落实。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及时对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实行线上运行。2018年,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线试点运行时,延安市财政局积极争取,成为全省第一批两个上线试点市之一,并于当年9月、12月分别全面完成了市本级和县区的上线运行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线上运行后,不仅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采购人少跑腿,而且极大提高了备案工作效率。同时,为规范线上备案工作,延安市财政局于2019年制定了《延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清单及办理流程和时限规定》,统一了全市政府采购备案项目填写信息内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备案应注意事项,实现了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及时应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按照省财政厅部署安排,于2021年6月建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延安分站,入驻供应商达100多家。同时,加大电子卖场上线应用力度,目前已完成交易586笔,交易额522.41万元。电子卖场的建成和应用,简化了通用类小额项目采购程序,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更加方便了采购人和供应商。
三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行为。自2016年7月市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后,不断拓展进场交易范围,至2021年9月,市级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已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2022年5月,又上线全省“一张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项目进场登记、采购文件编制、采购项目公告发布(邀请发出)、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全流程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操作,做到不见面投标开标,不仅降低了供应商投标成本,也有效应对了疫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影响。
四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延安市将政府采购信息作为必须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公开采购意向、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财政部门公开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集采机构考核等信息,为各采购主体获取信息提供方便,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尤其是在省财政厅要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的过程中,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截至2022年5月底,全市公开采购意向3640条。
五是依托信息技术支撑加强采购监管。全市采购项目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业务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与“陕西财政云”数据对接,采购预算、支出全部通过“陕西财政云”管理,“陕西财政云”将采购预算推送至“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计划填制直接提取预算信息,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通过“陕西财政云”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