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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市政府办文件43条,市政府办函66条,其他文件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7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件,其中网络申请17件、信函申请7件,目前均已答复;公开答复16件、其他答复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机构的职能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增设“内设机构”展示栏,内容包含: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汇总形成市政府办内设机构。二是规范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统梳理延安市人民政府所有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策”展示栏,集中公开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检索、查阅、下载等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管理。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二是重点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建设延安市政府网站智能型集约化平台,打造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总平台。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2021年,“延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8423人,发布信息1578条,“延安发布”微博关注人数73302人,发布信息1559条,关注人数较去年分别增长30.45%、99.69%。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做好任务分解和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考核。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内容的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359人次。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2021年印发政府网站问题预通报45期(首页、栏目信息不更新)、全市政府网站预警监测提示信息100期(不可用链接、疑似错别字、敏感词)、《政府网站监测预警周报》52期、《政府网站监测预警月报》12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通报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1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需进一步加强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集约化建设需全面推进;二是在执行公开、社会公益、重大项目、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市将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筹建全市统一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着重在执行公开、社会公益、重大项目、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