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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按期报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查工作台账的通知

延政督函〔20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延政发〔2024〕4号),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安排和各单位工作职责,梳理出64项有明确目标、便于推动实施、可量化考核的具体工作,建立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查工作台账(详见附件)。请各责任部门单位确定专门领导和人员负责,按期如实填报工作进展情况。从3月份起,每月26日18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印章后,扫描PDF连同word版一起通过“智慧督查系统”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呼延泽   联系电话:7099548,13669117435)。

附件: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查工作台账.pdf

延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