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延安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养老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法规和重大政策,安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协调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等29个部门和单位,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领导小组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应相对固定,成员单位若确需变动联络员,需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评估,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四、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主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