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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黄龙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黄龙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l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龙县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黄龙县城中心街15号;邮编:715700;联系电话:0911-5625693;电子邮箱:hlxxx@163.com)。

一、概述

2015年,黄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市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抽调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察,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规范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围绕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对规范性文件按有关程序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加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涉密、敏感信息泄露。

3、加强平台建设。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依托黄龙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涉及民生保障、卫生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的信息,通过延安日报、县电视台、黄龙通讯、公共LED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各部门办事规程、审批项目和办理流程等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强化政府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黄龙县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988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务要闻252条,政府文件52条,视频新闻155条,乡镇快讯416条,部门信息357条,专栏信息45条,公示公告41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670条,涉及法律规章、目标责任考核、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统计信息等。公众留言和咨询32条,回复32条,回复率达100%。2015年向市政府网站上传发布政府信息113条,其中政府文件和“三农”信息46条,区县快讯67条。同时,开设“3+1”创建、阳光警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专栏3个,强化了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度,政务邮箱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涉及教育支出财政占比和政府旅游规划,均及时予以公开答复。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公开方式不够丰富便民,部分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函待进一步增强。2016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新闻报刊、LED显示屏、公示栏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县域新闻时讯、惠民政策、公告公示等信息。

3.落实监督指导,严格考核奖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任务,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