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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由延安市建设信息中心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建设信息中心(延安市枣园路1号,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556173)。

一、概述

2015年,延安市住建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5〕55号)精神,紧紧围绕“一首三先”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扎实工作,各项绩效评比指标均符合省市网站绩效评比指标,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建设信息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000条,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300条。2015年延安建设网共发布各类信息5439条,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1762条,原创信息200条,其中45条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网上在线受理,现场办理、邮寄等多渠道多途径的办理方式,对在受理范围内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答复,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能够耐心讲解,发出告知书,避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有效监管、指导局属单位的公开行为。2015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已全部办结。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住建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复印、检索、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5年,由市住建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会后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乡统筹、建筑工地管理等多个方面,这些建议和提案,都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全局工作的重点和中心。自接到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主动走访代表、委员,把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意、研究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目前这8件提议案均已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市住建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整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