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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来源: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8 10:00
访谈主题:《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访谈时间:2024-02-08
访谈嘉宾: 惠藏闵 延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摘  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藏闵对《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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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今天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藏闵同志。惠局长,您好!

惠藏闵: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惠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是怎样的呢?

惠藏闵:罚没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不断规范罚没财物管理,在盘活罚没物资,强化罚没收入收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罚没财物在移交、保管、处置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罚没财物和涉案财物界定不明确,监管权限不清晰;二是罚没财物处置程序不规范,部分罚没物资保管费用较高并且存在损毁贬值等问题;三是罚没物资种类繁多,但处置方式单一,无法满足不同种类物品的处置要求。出台这个《办法》不仅是解决我市罚没财物管理权责不够清晰、流程不够规范、处置困难等问题,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一项具体举措。

主持人:惠局长,就《办法》的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惠藏闵:《办法》共5章37条,分为总则、移交和保管、罚没物资处置、罚没收入以及附则。《办法》对适用范围、单位职责,罚没财物的保管方式、移交程序、不同的处置方法等进行了明确。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我们还专门制作了《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图解,并且在市政府以及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

主持人:《办法》中的罚没财物具体指的是哪些?

惠藏闵:罚没财物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追缴决定或者法院生效裁定、判决取得的罚款、罚金、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等,包括现金、物品、有价票证、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执法机关收缴罚没财物之后产生的相应孳息一并按照罚没财物管理。

主持人:咱们这个《办法》中的罚没收入指的是什么呢?

惠藏闵:《办法》中明确罚没收入包括两部分,一是执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所取得的罚款、罚金等现金收入;二是罚没财物处置收入及其孳息。将罚没财物的孳息与罚没收入孳息一并纳入罚没财物管理,这样确保罚没财物管理能够做到全覆盖。

主持人:我们这个《办法》它适用范围是哪些呢?

惠藏闵:一是将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其他授权单位和组织收缴的罚没财物,统一纳入适用规范。二是有关单位、个人向执法机关声明放弃的或者无人认领的财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据党内法规收缴的违纪所得以及按规定登记上交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党政机关收到的采购、人事等合同违约金;党政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履行赔偿义务之后向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追偿的赔偿款等,参照罚没财物管理。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的纪检机构收缴的罚没财物,也统一参照本《办法》管理。

主持人:惠局长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罚没财物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是怎样的呢?

惠藏闵: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市级各执法单位罚没财物管理工作。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承担罚没物资处置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各执法机关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罚没财物管理操作规范,切实履行罚没财物保管、处置和罚没收入上缴等主体责任。

主持人:对罚没物资的保管我们有没有新的规定呢?

惠藏闵:我们在《办法》中明确执法机关应当建立罚没物资保管仓库对本单位的罚没物资集中统一妥善保管,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仓库对罚没物资进行委托保管。同时,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罚没物资保管制度、台账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清查盘存制度等制度办法。

主持人:那么对于罚没物资的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惠藏闵:罚没物资应当依法分类、定期处置,提高处置效率,降低仓储成本和处置成本。执法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物资,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按国家规定另行处置外,应当进行公开拍卖。另外一些特殊的罚没物资可以采取移交主管部门统一处置、变卖、捐赠、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置。

主持人:那特殊罚没物资的处置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惠藏闵:我先介绍一下可以采用移交方式处置的罚没物资,属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等限制流通的罚没物资,应当交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变卖,或者变卖、移交给按规定可以接受该物资的单位。例如,依法没收的文物,移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处置。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毒品、赌具、禁止流通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移交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置。可以采用捐赠方式处置的是难以变卖或者变卖成本大于收入,但又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者其他价值的罚没物资,执法机关报经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同意后,可以捐赠给有关公益单位用于公益事业;没有捐赠且能够继续使用的,由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应该进行销毁的罚没物资是淫秽、反动物品,非法出版物,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其他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等,由收缴罚没物资的执法机关予以销毁。

主持人:对于罚没收入的上缴,有哪些规定呢?

惠藏闵:罚没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罚没收入的上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是执法机关取得的罚没收入,包括自行处置罚没物资的变价收入,应当在取得之日上缴国库,特殊情况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缴国库。三是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罚没物资取得的变价款,由委托方自收到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缴国库。

主持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后续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惠藏闵: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下一步,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将出台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罚没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各执法机关应该制定本单位罚没财物管理操作规范,使罚没财物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要提高重视程度。各执法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工作要求,配备专职人员队伍负责罚没财物的接收、登记、出入库管理、处置、信息系统管理等日常工作,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并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罚没财物管理规范有序。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检查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财政、审计、巡察、上级主管部门等对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深化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推动执法部门切实履行罚没财物管理主体责任。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惠局长今天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您!

惠藏闵:谢谢,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惠藏闵: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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