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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2 10:00
访谈主题:《延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访谈时间:2024-01-02
访谈嘉宾: 刘强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摘  要:市城管执法局四级调研员刘强同志对《延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暂行办法》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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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四级调研员刘强同志,刘调研员,您好!

刘 强: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您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出台《办法》的背景条件是什么呢?

刘 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关系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既是落实上级要求,也是发展之需、群众之盼。

一是上级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自2016年以来,先后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对持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发出了有力号召,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系统安排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发展有需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是我市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必然之举。我市中心城区平均每天垃圾清运量约700余吨,推进垃圾分类,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可以有效减少垃圾总量,有效减轻环境危害,是一件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急事、要事。

三是群众有期盼。“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能够促使市民养成绿色环保的文明习惯、生活方式,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宜居水平,使延安里里外外展现高品质、新形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市委深改委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列为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题推进会,系统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办法》的起草责任单位,前期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结合实践进行适当细化及延伸,在广泛征求并听取1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17个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草案送审稿)。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全面比照相关上位法和有关政策文件,对《办法》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2023年12月15日,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市政府于12月28日正式印发,2024年1月28日起施行。

主持人:这项政策的出台有什么样深远的意义?

刘 强: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响应国家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挑战,旨在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其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步入法制化轨道。《办法》的出台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垃圾分类行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办法》的实施将促使相关部门和单位更加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是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减少资源浪费,改善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社会文明的共同目标。

主持人:您再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据是什么呢?

刘 强:《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标准》(DBJ 61/T 196- 2021)等政策文件。

主持人:《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都包含哪些呢?

刘 强:好的。《办法》共分为7章24条,涵盖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操作规程、设施建设、责任体系、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解决垃圾分类设施落地难、收运处置过程不规范、权责不清和机制不顺等方面的问题,将对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起到有效推进作用。

一是在规划建设管理要求方面。要求编制专项规划,统筹设施布局,并要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要求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二是在厘清管理部门职责方面。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管理环节众多,牵涉面广,过程复杂,单靠一个部门进行管理,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为此,《办法》分别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垃圾分类管理职责,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区域、单位情况,确定了管理责任主体,明确了管理责任并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宣传教育、收费制度、应急机制、强化考核等职责予以明确。

三是在突出问题导向方面。针对市民关注的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等环节的一些突出问题,《办法》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负责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责任问题进行了具体制度设计,明确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进一步提升了《办法》的可操作性。

主持人:下一步我们如何贯彻落实《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包括具体都有哪些举措?

刘 强:在具体贯彻落实中,我们将围绕“四个强化”要求,坚持“五个联系”,开展“六项活动,”打造“七个示范”,确保立法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具体来讲四个强化”是组织领导、强化体系运行、强化支撑保障、强化宣传引导,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官网等媒体,多角度、大密度宣传《办法》,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树立垃圾分类新风尚,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五个联系”指的是:与社区紧密联系、与物业紧密联系、与居民紧密联系、与党员干部紧密联系、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志愿服务等强大动能,推动各县(市、区)、街道、社区多级联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六个活动”指的是:全市范围内开展分类达人推选活动,知识竞赛活动,“山丹丹”志愿者服务实践活动,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趣味运动会”,“见‘圾’行事,分‘投’行动”主题活动,提升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七个示范”指的是:在中心城区集中打造2个示范街道、3个示范社区、4个示范校园、2个示范医院、5个示范商超、4个示范景点、5个示范餐饮店,共是7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激发调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主持人: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那么落实以上举措,需要政府、社会、单位、个人做些什么?

刘 强:垃圾分类关乎我们共同的家园和未来,只有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是要树牢全市“一盘棋”理念,压实属地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垃圾分类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制定推动垃圾分类的制度条例,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让垃圾“分得了、运得出、处置好”。

二是多方协同联动,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在推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企业、社区和个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与废品回收站、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等的合作,有效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推动、居民参与的垃圾分类管理格局。

三是全员参与,从自身做起,促进习惯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运动,涉及到每个市民的习惯养成。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通过学习相关知识,了解垃圾的分类标准,身体力行并教育引导身边人正确投放垃圾,逐步树立垃圾分类新时尚。此外,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充实了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员、督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采取现场桶边督导的办法,手把手教会市民如何正确投放各种垃圾,及时督促纠正混投、乱投行为。

我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可以有效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实现垃圾分类的整体效益和长远效果。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调研员今天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您!

刘 强:谢谢,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刘 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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