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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4 10:00
访谈主题:《延安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访谈时间:2024-06-24
访谈嘉宾: 李涛 延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摘  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李涛同志对《延安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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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延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李涛同志。李支队您好!

李 涛: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好!

主持人:备受关注的《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城乡文明建设,今年6月2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延安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那么李支队首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呢?

李 涛:好的,近年来因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类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犬主人任意丢弃犬只,导致流浪犬过多,影响市容市貌,容易造成伤人事件等问题,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适时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强化养犬行为管理,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十分必要,按照市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根据市政府要求,我们牵头起草了《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该条例,我们结合全市实际,又研究制定了《延安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科学合理制定该实施方案,我们一是开展深入调研。围绕流浪犬收治、犬只免疫、犬证办理、养犬管理等方面工作,到宝塔区主城区各派出所、城管中队及省内部分地市进行了深入调研。二是充分研究讨论。在条例出台前,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此次实施方案我们又组织宝塔分局的10个基层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召开座谈会,认真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多方征求意见。我们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及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7个相关单位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延安市养犬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另外,该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就是《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

主持人:那李支队再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制定该《实施方案》,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李 涛:该《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建立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全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整治,实现“职责任务明晰,规范科学有效,履职依法依规,工作步入常态”的工作目标。

主持人:请您就《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向大家作一下介绍。

李 涛:《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相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养犬管理工作的职责,并结合全市实际,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工作:

前期,主要是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快筹备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全面排查辖区的宠物医院及饲养犬只的种类、数量、免疫等情况,为做好犬只登记办证和监督管理提供基础数据,选定“一站式”服务点。比如:我们公安机关筹备启动犬证的办理工作,发改和财政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限制养犬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各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

第二个是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落实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养犬免疫登记和重点管理区犬只登记制度,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监督、指导“一站式”服务点的犬只免疫、登记、办证等工作,确保重点管理区域内犬只免疫、办证全覆盖。二是加强巡查处置。严格落实禁止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和禁止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公共场所等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对未经登记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破坏市容环境等行为,由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做好收容留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条例》规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设置等方式提供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相关职能部门配齐专职人员、捕犬车辆和工具,做好流浪犬、弃养犬和没收犬只的收容留检工作。四是全面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在前期摸排登记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涉犬单位、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五是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公安、城管部门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六是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以案释法,引导和推动养犬人自觉养成养犬办证、清理粪便、注射疫苗等文明养犬行为习惯。

第三个是常态化管理阶段(2025年1月1日以后)。主要是持续、常态化加大养犬管理,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督导整治工作,巩固成果、查漏补缺,有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

主持人:那么咱们这个《条例》和《实施方案》出台后,养犬人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

李 涛:好的,主持人。第一个要注意的是对照7月1日市公安局和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官网对外公布的《延安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及大型犬标准》,看一下家里养的犬是不是禁止饲养的犬只。第二个就是全市养犬实行划区管理,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的具体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在重点管理区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第三个是全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按照犬只狂犬病免疫流程,定期到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免疫接种点对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免疫证明。自取得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最后一个要注意的是《条例》的第三章、第五章,对养犬人的行为和对应的法律责任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主持人:那么当前养犬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都是什么呢?

李 涛:当前的主要难点就是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还不够高,部分养犬人的文明养犬习惯还未养成,这些难点也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需要我们各单位广泛开展多层面、广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两微一端”等传统和新型媒体,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播放等形式,深入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五进”宣传活动。同时,也需要广大养犬人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提高自律意识,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

主要堵点是经我们调研了解,各县(市、区)均无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这就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设置等方式提供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主持人:养犬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需要我们提前谋划,切实把老百姓期盼的事办好,为持续推进城乡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那么下一步,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李 涛:作为养犬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执行《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延安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落实各项养犬管理制度机制,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实现养犬管理工作常态长效目的。目前,办证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提供便民服务,我们正筹备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养犬管理系统,建成以后,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力争2025年1月1日前全面铺开。届时会向社会公布办证地点、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事项。借此机会,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养犬,自觉养成文明养犬习惯,并及时关注市公安局官网和“圣地警苑”微信公众号发布出来的养犬管理相关信息。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李支队今天做客我们的节目,谢谢您!

李 涛:谢谢!

主持人: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们对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李 涛: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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