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并协助全市公安机关侦查侦破工作。刑警支队负责办理各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治安支队负责办理各种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信息通信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主要负责办理各种网上逃犯的侦查侦破工作,监所管理支队负责行政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行动技术侦查支队负责一切侦破工作的协助工作,禁毒工作支队负责戒毒侦查工作,经济文化保卫支队负责各种金融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济犯罪案件侦察支队负责办理各种经济案件,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负责查处各种邪教组织和各种不法分子,特警巡逻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主要负责巡逻工作和查处社会恐怖分子,市局机关内下设的科室主要负责各种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以深化公安改革为载体,以落实“十三项重点工作”为牵引,响亮提出了“弘扬延安精神,锤炼圣地铁警;奋力追赶超越,再创一流业绩”的总体思路,全市公安机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荣获了“全省公安机关十九大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突出贡献奖等多个集体荣誉,全市有3个集体和3名民警在全国公安英模表彰大会上受到了五年一次的最高级别的褒奖,公安机关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凸显,延安市荣获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全国公安英模培训班结业大会和全国公安机关警察博物馆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先后在我市召开,公安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邓卫平同志出席两个会议并高度评价延安公安队伍建设成效。
成效一:超前谋划,主动进攻,夺取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战役全面胜利。我们牢牢把握延安特殊的政治历史地位这个最大社情,以梁家河、宝塔山等重点目标控制、重点人管控、网上舆情管控以及社会面巡逻防控为重点,提前三个月开展社会治安全面清查整治“四个保卫仗”专项行动,构筑了“大安保、大防范”工作格局,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和坚持“五个严防发生”总目标。市公安局荣获了“全省公安机关十九大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突出贡献奖等多项荣誉。
成效二:重拳出击,高压震慑,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双下降”。以“2017秦鹰”严打整治行动为统领,深入推进以合成作战和刑事技术破案为龙头的打击犯罪新机制,有力遏制了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态势,近四年来首次出现刑事、治安案件“双下降”局面,发案数创历史新低,同时,抓获了历年命案逃犯5名,其中,包含潜逃13年、14年、19年以上的故意杀人命案逃犯,破案难度突破历史极值,追逃数也创历年最高;先后破获“8.07”特大网络赌博案、“4.06”特大网络非法买卖枪支案、“猎狐二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9.06”特大虚开增值发票案等一大批部督、省督案件,充分展现了圣地铁警敢打必胜的顽强作风。
成效三:严格管理,强力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更加安全。深入开展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录,破解了长期以来以人口为核心的治安要素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漏管失控难题,共排除社会管理隐患漏洞390处,提供便民服务2999人次,解决矛盾纠纷1603起,抓获逃犯57人,追逃人数同比提升10.5%。组织开展千名民警进农村、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非法开采及建筑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摸排各类涉农刑事案件线索268条,立案20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76人,刑事拘留376人、逮捕219人、移送起诉175人,其中,涉及村霸14案、28人,有力整治了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了基层基础政权的稳定。
成效四:创新机制,严防严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创历史最好。全市各级交管部门以“十大活动”和“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四个攻坚战”为抓手,有力的推动了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创历史最好: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四类重点车辆、重点隐患排查清零工作稳居全省前列;累计投资2000多万元,对市区交通标识、路牌进行了新增和维护,新建7处停车场诱导系统、6个交安站、18个劝导站,最大程度地实现了缓堵保畅;在城区、农村、高速公路三个战场连续7个周末开展集中夜查,共劝导及纠正行人交通违法行为2.1万起,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43万余起,其中,酒驾4543起,受到省厅的通报表扬。
成效五:抢抓机遇,固本强基,公安警务保障能力持续优化。争取9800余万元建设资金和1160余万元装修、搬迁经费,顺利完成新区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的建设和搬迁,市公安局成为全市第一家迁入新区独立办公的市政单位。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投资一千余万元,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面完成了22个公安检查站的升级改造任务,构筑起全覆盖的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安全屏障,全年利用公安检查站共排查可疑车辆8.2万余辆、盘查可疑人员2.6万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起,协破刑事案件45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2人,查获被盗抢车辆32台、危爆物品24箱,全市流窜作案同比下降34%。
成效六:加大投入,科技强警,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利用中转资金236万元,建设了市公安局侦查系统;争取经费300余万元,建设市公安局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利用中转资金233.5万元,建成了动中通移动指挥平台及无人机通信系统;投资60余万元购置了特警支队阅警和十九大安保装备;投资360万元,大力改造全市交警系统31套电子监控设备并全部配备了全景相机;投资138万元,完成了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市、县两级视频联网。全市警务信息化、科技化建设迅速迈入全省先进行列,为服务基层实战打下坚实基础。
成效七:聚焦民生,重点攻坚,深化公安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市公安机关一手抓各项改革意见方案的研究出台,一手抓已出台改革政策的落地实施,全市车驾管“一站式”管理服务成为常态;“互联网+”公安行政服务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四个凡是”准迁政策,“零门槛”放开延安中心市区、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出台了《延安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试行)》,在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延安市监管医疗所编制、人员、地址得到落实,于10月18日正式成立并投用,累计收治78人次,有力破解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收监难等社会治理瓶颈难题。
成效八:升级硬件,规范执法,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全面攀升。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工作会议,全市共争取资金600余万元,扎实开展了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全面建成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实现了音视频资料的自动存储、统一管理、快速检索、远程监督四大功能,通过智能化硬件升级改造,倒逼民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执法办案的自觉。继续强力推行受立案“四统一”机制,加大民警执法能力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规范了证据规格,保障了案件质量,案件批捕率与移送起诉率有了明显提高,退查率有了明显降低,全年未发生一起执法非正常死亡案件,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成效九:严格管理,铁腕治警,锻造圣地铁警呈现新局面。坚持从严管理、转变作风,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转变公安队伍作风形象;摄制警示教育《内参片》,涵盖4方面15个问题、涉及27个基层派出所,通过自查自纠,有力推动了纪律作风整治;按照“战时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在十九大安保战时出台《禁酒令》,启动三轮大规模、全覆盖督导问责问效行动,通过强有力的督导问责,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全市公安队伍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呈现出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线索逐年下降,群众信访举报线索逐年下降,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明显下降的“三下降”良好态势。
成效十:完善机制,优质宣传,圣地公安品牌价值得到彰显。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四项机制”,确保科学、合理、高效开展队伍管理;全市有3个集体和3名民警受到五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最高级别级别的褒奖;在十九大安保战时,召开战时思想动员大会,启动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填补了公安立功奖励多年无一等的空白;充分借助“三微一端”新媒体,累计发出宣传稿件600余篇,助推涉警正面舆情在全国迅速扩散;全国公安英模培训班和全国公安机关警察博物馆暨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先后在我市召开,公安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邓卫平同志出席两个会议并高度评价延安公安队伍建设成效,圣地铁警的品牌效应得到进一步彰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公安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直属单位决算。市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数15个(具体保密,不宜公开),下设直属机构8个,分别为警察培训学校、强制隔离戒毒所、石油安全保卫支队、宝塔分局、经开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二大队、经开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信息中队。下设机构都是独立核算单位,交通警察支队下设一大队、二大队、经开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下设信息中队;其中内设机构中有两个单位为保密单位(下表中以XXX表示),为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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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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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公安局本级(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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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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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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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延安市公安局XXX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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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延安市公安局xxx工作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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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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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延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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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延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信息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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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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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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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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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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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延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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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延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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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延安市公安局石油安全保卫支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公安系统人员情况属保密内容,不宜公开。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504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09.64万元,其他收入2578.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983.4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45万元,总收入较2016年度增长了2196.56万元,增长率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标准提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16年度增加。2017年度支出总计5048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954.31万元,结余分配94.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38.61万元,较2016年支出增长了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16年增长。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共计收入5048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09.64万元,其他收入2578.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983.4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45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共支出50487.9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603.01万元,教育支出47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1.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2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共拨款46701.23万元,较2016年度增长加4954.5万元,增长率14%。财政拨款支出46701.2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68.68万元,较2016年度增长了4954.5万元,增长率14%。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人员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32.5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6220.76万元,教育支出34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1.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2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5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28.55万元,公用经费4923.5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3.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4.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5.53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402.97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73.66万元,减少率5%。年末车辆保有量为374辆。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6年降低了100%,原因是无1人次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降低了3.28万元,降低了40%,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017年度公务接待累计50批次56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6年增长了30.9%,主要原因是,根据陕车改办发〔2017〕45号文,交警支队新区大队,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价值12万元,高交大队购置执法执勤车辆4辆,价值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减少了1%,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期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下降。
2.2017年培训费支出决算144.58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9.69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单位预算支出,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无支出。
3.2017年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16.66万元,较2016年增长了302%,增长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具体会议是延安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旧址建设专家论证会、全省队伍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2017年春节省公安机关走访慰问工作、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专家组来延座谈会、西北警务协作区第七届联席会议、西北警务协作区第七届联席会议少数民族、公安部来延召开全国警察博物馆坐谈会、全国英模培训班会议,共计471人次。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部门预算、禁毒专项、DNA专项经费,及办案业务经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909.6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507.76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3.77%,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原在外面办公的出入境、刑警支队等三个单位全部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办公,水、电、物业等费用减增加。(说明:三个单位中,一个单位属保密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2017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我单位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所以本年度无执行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7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6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