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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省驻延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属驻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六)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发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八)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三)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市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

(十五)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12.22%、7.98%、1.8%和41.93%;省上重点考核的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了14.14%、10%和83.33%,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二)重点行业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全年较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起36人,除建筑施工行业外,其他行业领域没有发生较大事故。煤矿和交通等事故多发领域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原油泄漏事件大幅度减少,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安保维稳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发生导致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年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排名前三位,预计全年排名能进入前三。市安监局首次荣获两个全国大奖,一个是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为全省唯一的一个市级局。另一个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得到国务院安委办的通报嘉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

2

延安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

3

延安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4

延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5

延安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40.52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较少年减少了。

2.市安监系统收入总计807.7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52.79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5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53.83万元。

3.支出总计807.77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34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78.22万元,主要是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3.2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较上年增加3.22万元,主要因为新成立了延安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34万元,就业补助17.8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2.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人员和公用经费分类,其中:人员经费568.20万元,公用经费105.0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安监系统“三公”经费共计支出7.53万元,比上年增加2.5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增加了,因2017年市“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大检查”,检查任务重,车辆费用较上年增加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无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万元。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用0.96万元,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任务重,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2.36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是2016年是执法证换证高峰年。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度会议费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24万元。因为2016年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落实责任,召开了多次会议,导致会议费用较高。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万元,其中实际支出55.17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3万元,应急救援支出22.30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3.64万元。执行预算率87.57%,基本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为105.04万元,较上年增加31.79万元,因2017年市“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管费用明显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