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貫执行中、省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草拟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并监督执行;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行业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液化气、供熱、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内涝防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地下管廊、数字化城市管理、人造景点、公共照明、城市管理应急响应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内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液化气、供热、污水处理、内涝防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地下管廊、数字化城市管理、人造景点、公共照明、城市管理应急响应等相关许可工作;指导各县区(含延安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泥湾景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区供水、节水、供、污水处理、排水等地下管网建设及液化气、垃扱处理、园林绿化、市政养护、城市管廊、内涝防治、数字化城市管理、人造景点、城市公园、公共照明、城市停车场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对各县区(含延安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泥湾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六)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七)负责对跨区城或重大复杂城市管理违法造规案件的查处。
(八)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的安全工作和反恐怖防范工作;负责市区城市管理应急工作。
(九)负责市区内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等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区内在道路、桥梁、灯杆等城市市政设施上设置小型户外广告权的招标、拍卖、出让工作。
(十一)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负责协调城管委相关成员单位处理城市管理工作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2017年,我局把项目建设工作做为重中之重,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共列入市上计划盘子项目18个(包括“人民幸福”十件实事1个和“基础设施”十大建设工程1个),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含各县区)25亿元,其中我局系统105469万元。目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含各县区)250076万元,其中:我局系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8564万元,各县(区)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41512万元,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力推进“人民幸福”十件实事和“基础设施”十大建设工程
今年,我局负责实施的“人民幸福”十件实事(城区20条巷道改造)、“基础设施”十大建设工程(城区综合管廊)。一是完成城区20条巷道改造工程(朝阳路、三兴园侧巷、陕甘宁保安处旧址巷、石沟巷、大砭沟阳光市场巷、南寨砭小区中巷、宝塔宾馆后巷、东二巷、碾盘沟巷、三中巷、东升巷、龙湾巷、民众剧团巷、八一巷、阳崖村巷、利民巷、亿利酒店巷、百悦巷、白坪巷、文二村巷等20条巷道),完成概算投资3400万元。二是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百米大道东头南侧段)。
(三)水气暖供应保障稳定有序
完成供水2581万吨,日均供水7.09万吨,出厂水质合格率100%,水质综合合格率99.98%;销售液化气6043吨; 11月1日全面启动今冬明春供热工作,供热面积达540万平方米(较2016年增加20万平方米),目前设施设备运行平稳,供热效果良好。
(四)城市绿化硬化净化细化工作稳步推进
1.绿化工作。一是实施了罗家坪东至杨柳大桥河堤绿化改建、黄蒿湾绿化带提升等绿化工程,共计栽植各类苗木439204株,铺种草皮11260平方米。二是完成了城区花卉造景工程,“五一”和“十一”及春节期间,在火车站、杨家岭桥头广场等重要节点共摆放鲜花150万盆,绿雕3个,为来延游客和市民营造了清新美丽的环境。三是完成了城区园林树木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在胜利广场、枣园公园等19处广场绿地设立了城市绿线界碑,制作创建条幅、展板、宣传栏等123块,增强市民游客爱绿、护绿意识。
2.硬化工作。维修市区人行道地砖7372平方米, 修补坑槽9000平方米,浇筑混凝土路面3850平方米,维修更换道沿石955米,维修人行道护栏624米。
3.净化工作。严格对照省考指标,狠抓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今年我局负责的省考指标为污水、垃圾处理两项工作。一是污水处理下达的指标为:城市处理率92.5%,县城处理率80.5%。全市污水处理总量3751万吨,其中市区2123万吨、县城1628万吨,市区处理率96.5%、县城处理率90.5%。二是垃圾无害化处理下达的指标为:城市、县区均为92.3%。目前,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42.09万吨,其中市区14.19万吨、县城27.9万吨,市区垃圾进场处理率100%、县城处理率96.1%。今年,两项省考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4.细化工作。一是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抓手,不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今年,共受理城市管理案件238697件,其中监督员上报235952件,12319热线电话2464件,媒体反映281件。已立案224057件,已结案192448件,结案率为85.89%。二是更换路灯电缆1780米,灯具4407套(个),清洗市区路灯3次。确保主次干道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路灯亮灯率达99%以上。三是对市区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维护,共清挖进水口10738个,清淤753方,更换损坏水篦子134套。
(五)下沉执法重心,圆满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走到全省前列。一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市级层面已基本完成。二是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正在平稳推进。三是市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的县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督察工作正在进行。四是全市县级和科级城市管理执法干部分别参加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举办的执法培训,科级以下835名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已全面完成。五是《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我市城市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轨道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六是建立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评价考核办法》。
(六)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1.国家园林城市。10月27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建城〔2017〕225号),延安市榜上有名,使我市成功跻身国家园林城市之列。
2.省级节水型城市。12月28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命名陕西省节水型城市的通报》,决定命名延安市为陕西省节水型城市。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2 | 延安市养护处 |
3 | 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
4 | 延安市园林处 |
5 |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
6 | 延安市垃圾处理场 |
7 | 延安市内涝防治管理办公室 |
8 | 延安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5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27人;实有人员677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64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合计28051.21万元,比上年增长5126.28万元,增长率22.36%。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节能环保费用增加,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增加。
2017年支出合计28829.15万元,比上年增长4932.55万元,增长率20.64%。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28051.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104.66万元,占总收入的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32.36万元,占总收入的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72.3万元,占总收入的13%。其他拨款946.55万元,占总收入的3%。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28829.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9万元,占总支出的4%;节能环保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城乡社区支出24106.25万元,占总支出的84%;金融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1%;其他支出150万元,占总支出的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104.66万元,比上年增长5737.72万元,增长率27%。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节能环保费用增加,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078.21万元,比上年增长7743.02万元,增长率38%。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26501.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3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4.55万元,就业补助3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968.15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926.7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3.73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3996.1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33.8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27.69万元);金融支出300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4.95万元,公用经费1434.9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572.3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3572.3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576.68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576.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95.6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3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都有所降低。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普遍降低,主要是由于我局加强了对该项支出的控制。年末拥有汽车78台,其中:执法用车14台、园林生产用车20辆、其他用车(其他执法执勤、道路养护、抢险等专用车辆)44台。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20.15万元。培训费支出增加19.75万元,增长率4937%,由于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接受培训产生相关费用的多少,与相关部门对培训的安排及要求有直接影响,所以具在不确定性。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会议费较上年减少0.61万元,减少率79%,是由于我局上年度承办了全市建设工作会议,该会议的支出均严格按财政预算执行。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9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和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8.8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事业单位7户,合计1356.1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95%,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39.88万元,减少率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对经费支出的控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7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8.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078.99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