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代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负责发展建设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社会经济、城乡区域、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三)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市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技术创新等问题。
(八)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化工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全市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煤电油运等经济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职责。
(九)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规章,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拟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区城内经济一体化发展计划,推进管理以工代赈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
(十)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解决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实施能源利用监测,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生态文明建设方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政策和规划。
(十一)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
(十二)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和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节能低碳工作领导小组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铁路、民航发展规划、具体项目研究、营运协调、境内项目建设用地牵头工作、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征迁费用调配、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研究提出空港经济开发区规划、铁路配套物流园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编制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牵头研究制定统筹城乡发展政策。分析研究全市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建议。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年度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督查、考核。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参谋助手作用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坚持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精准调度、监测预警,全年召开经济运行联席会议11次,适时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参考。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保持了稳中向好、好中有进的态势。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266.4亿元,增长7.6%,创2013年以来最高水平。二是着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先后代市委、市政府起草《贯彻落实“五新”战略实施方案》、《支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和《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政策层面为稳增长促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撑。三是突出规划引领。开展了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年度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启动编制了《延安机场临空经济总体规划》和《延安民航发展规划》。四是积极配合做好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的推进落实。主动承担起追赶超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追赶超越任务,完成了追赶超越季度审计整改报告。承担城区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形成了《延安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考察报告》,积极谋划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先后配合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中省重大项目稽查等工作。配合省发改委成功举办第十五次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积极协调解决蒙华铁路、西延高铁、延榆高铁建设环境保障、线路线形问题,增加西延动车的对开数量。协调增加新机场跑滑间距、调整规模设计等。牵头开展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完成了“地条钢”排查取缔、电解铝清理整顿、促进快递业发展等工作。办理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829件。
(二)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产业转型十大项目”完成投资262.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工业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正式获批,陕北至关中750千伏二通道开工建设,延安至西北坡电力外送通道有望增列国家规划,电源点建设加快推进。富县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中交,延长石油伴生气资源循环利用、洛川轻烃裂解综合利用、子长500万吨低阶煤多联产循环综合利用、新加坡三达膜科技等转型项目进展顺利,大唐热电联产正式向市区供热,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主体完成。累计建成并网新能源项目12个,装机446兆瓦,年发电量可实现9亿千瓦时。以苹果为主的农业特色产业后整理步伐加快。建成市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村255个、专业镇23个,6条智能选果线投入运行,新增冷气库储能10.5万吨,分批分级采收销售达到82%,加工企业新增746家。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启动南泥湾旅游景区开发,六大文化产业园区完成投资23.4亿元,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和安塞黄土风情园主体工程完成,全市接待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增长25.7%、31%。加快推进17个现代物流园区建设。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快于GDP增速2.4个百分点。新动能加速培育。北京云真、斯迈航空、国城数据、丰源科技等201户新经济企业落地,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新区创8空间、基金小镇、高新区“红色筑梦”众创空间、宝塔区北航贝塔双创街区4家众创空间正式运营。净增“五上”企业 95户,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2%。
(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的意见》,落实三张清单、月通报、季讲评、动态管理、网络化管理等制度,为项目推进提供制度性保障。聚焦“三个十大项目”,市县先后举行集中开工推进活动40余次,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5.8%以上,创历年最高;完成投资108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比例提高8.4个百分点。“三个十大项目”完成投资605.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其中“基础设施十大工程”完成投资244.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2.2%。沿黄公路、大砭沟至小砭沟环线工程建成投用,黄河引水工程黄延段全线贯通通水,延安新区、高新区、南泥湾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延安新机场、蒙华铁路等项目进展顺利,吴起至定边、绥德至延川、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多措并举筹措项目资金,全年累计争取中省各类资金13.15亿元。制订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规程》,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征集PPP项目164个,其中55个项目进入省级PPP项目库,累计25个PPP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市被确定为国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召开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座谈会,制定《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方案》,启动12个领域项目策划工作。加强重大项目稽察,对延河流域治理和公共卫生领域2类21个中央预算内项目进行了专项稽查,对部门、县区高中教育项目、部分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改革开放达到新高度。牵头落实的8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协调完成37项改革任务,两户企业改制工作顺利完成。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退出煤矿2处、淘汰落后产能45万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项目2541项,交易额417.7亿元,平台建设和数据传送及时率准确率走在全省前列。电力市场化交易和延安新区综合智慧能源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顺利推进。低气价改革加快推进,高新区彩虹玻璃项目直供气协议价格实现每立方米1.5元。牵头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水务集团组建和机构人员调整划转、清产核资、对外合作等工作有序进行。制定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协调国家发改委批准延安新区发行公司债10亿元;总规模300亿元的延安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光大城市发展基金、交银革命老区扶贫发展基金、城市发展和产业投资基金加快落地。“引进来”、“走出去”并重,积极与行业领域领军企业洽谈对接,先后赴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开展招商活动,筹办综合能源基地、新经济、大数据、PPP项目等专场推介会十余场次,牵头签约项目40个,总投资248亿元。北京迪信通新能源汽车、万科集团清洁炉灶、阳光控股教育小镇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与陕西长安航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召开陕西省项目对接活动,与21家央企、省企、民企洽谈对接项目310多个,达成合作意向135个。促进我市与无锡、遵义合作事项落地,积极推进与沈阳、韩城等地市建立起友好城市关系,与大连、西安、深圳、北京达成友好合作意向。筹备组织了“北大校友企业家走进延安活动”,与西安交通大学校地产学研合作顺利推进。
(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印发《延安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完成《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起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协调指导吴起等6个县编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上报国家发改委。延河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全面实施。高度重视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节能预警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印发《重点统计数据监测报告》。对17个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上杜绝高耗能项目审批建设。认真落实“铁腕治霾”1+8工作方案,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3天,较上年增加23天。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89%。创建美丽干线公路269公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六)民生福祉跃上新水平。“人民幸福十件实事”扎实推进,完成投资9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6%。移民搬迁基本完成。延安大学新校区进展顺利,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学校115所,城区教育功能提升工程3所学校主体工程完工、7所加快推进,新建公园广场14个、停车场楼10个,新建改造便民市场15个、巷道20条,完成41个乡镇、455个村综合文体中心新建扩建工程,城区综合管廊试验段主体完工。全市天然气气化人口达到120万人,气化率达到55%。延川文安驿镇、黄陵店头镇列入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17个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城镇化率达到60%,领先全国全省水平。充分发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组”职能,实现水、电、路、村卫生室“四达标”,基本实现文化、广电、体育、通信服务设施“四补齐”。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扶贫产业基金方案》,注册设立3亿元的扶贫产业基金。争取国家批复我市光伏扶贫指标266.3兆瓦,帮扶全市1.6万贫困户稳定收益20年。积极推进苏陕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争取帮扶资金1260万元,用于全市24个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和4个人才支援、资助及劳务输出项目建设。组织35名科级以上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联户包扶工作,选派2名县级后备干部驻村扶贫。
(七)机关效能建设展现新形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连续三周组织集体自学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召开学习分享会,19名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小书包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开展“两转变、两提高”活动,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重要批示件任务清单”抓落实工作机制,对纳入清单的任务 “一天一反馈”、“一天一通报”。制定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对44人进行科级干部选拔素质摸底考试,“三项机制”运用工作在全市“三项机制”督导考核中位居前列,连续两个季度作为全市运用典型迎接了省上观摩考核。主动承担服务协调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工商登记、纳税、社保缴纳、银行开户、办公场所和员工保险办理、住宿、停车等事宜,累计为落户新经济企业服务协调事项256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 名 称 | 性质 | 编制 | 在职情况 |
|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 | 34 | 29 |
| 延安市重大项目工作办公室 | 参公 | 10 | 11 |
| 延安市能源化工园区建设办公室 | 参公 | 23 | 22 |
| 延安市以工代赈管理办公室 | 参公 | 5 | 5 |
| 延安市机场迁建工作办公室 | 事业 | 14 | 13 |
| 延安市节能监测中心 | 事业 | 9 | 12 |
| 合 计 | 95 | 92 |
四、2017年度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总编制95人,实有人数9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4人,参照公务员编制38人,事业编制23人,另离退休人数13人。机关设9个科室及城乡统筹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三个参公单位分别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和延安能源化工园区建设办公室(市能源局),四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机场迁建工作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和节能监测中心(节能监察中心)。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决算收支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决算总收入55852.12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125.86万元、其他收入341.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4.49万元。较上年收入增加33066.36万元,同比增长145%。主要是机场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2)2017年财政决算支出55852.12万元。较上年增加44072.94万元,同比增长392%。主要是机场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2.本年度收入总计55467.4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125.8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341.76万元,为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和存量资金。
3.本年支出总计55312.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04.83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39.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4.84万元。
(2)项目支出53607.73万元。主要为规划编制费和机场建设项目。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125.8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83万元,项目支出53607.73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2.5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367.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万元;农林水利支出13.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3000万元(主要是机场建设项目);其他支出65.2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9.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4.8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及会费、培训费共计支出10.04万元,比上年减少24.07元,比上年降低了70%。主要是全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境)国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长了0.82万元),同比增长了240%,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单位、其它来延考察单位用餐等所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较上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与上年比较降低4.15万元)同比下降70.3%。主要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辆减少。
5.会议费支出17.62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了29.34万元)同比下降62.4%,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业务会议次数及规模。
6.培训费支出0.85万元(与上年比较降低了0.44万元)同比下降34.1%,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次数。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市级年初预算未涉及专项业务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84万元,比上年增加0.91万元,同比增长0.5%,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决算说明
2017年初预计政府采购支出112.1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55.65万元;服务采购56.5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2017年底采购支出80.1万元,其中:其中货物采购42万元;服务采购38.1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40.9万元,同比增长104%。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