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中、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的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以及棉花、羊毛、防汛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以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烟花爆竹和系统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三)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六)协同各县(区)党委做好对县(区)供销社主任配备调整的考核、考察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对各级供销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监督管理事业单位资产;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八)代表市内系统经济组织与市内外经济组织以及国有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经济组织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于2015年12月下发《实施意见》,2016年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逐条分解任务,明确五年改革任务和工作重点。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市委连续在农村工作要点等多个重要文件中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任务要求。今年市农村工作会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市社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讲话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和五年工作任务分解,提出年度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推动追赶超越,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考核办法和《延安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奋力追赶超越工作方案》,形成任务、责任、措施三张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不断传导压力。制定了《延安市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季讲评制度》,按季度召开业务工作考核讲评会议,市社各科室科长、直属企业经理和市社科级以下干部逐一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各科室、各公司和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评分,市社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逐个点评,颁发流动奖牌,对各单位、各科室干部职工思想触动较大,增强了干部职工追赶超越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同时,加强对县区社督导检查,市社先后于半年和年终分两次进行集中督查,并对各县区供销社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全面落实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培育了一批工作亮点和好的典型,全力推进工作。宜川、黄陵两县供销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专题研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分别下发了《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组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其他县区供销社也按照省、市要求都向县区委或政府提交了文件草案。
(二)坚持把基层社改造试点作为重点,抓点示范、培育典型。1、认真做好试点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基层社改造试点列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各县区供销社都确定了一个基层社作为试点单位,根据市社《关于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调研,制定试点方案。市社组织论证评审,对比较成熟的宝塔、志丹、安塞、富县、黄陵、宜川、黄龙等七个县试点方案及时批复,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社员代表大会制度,4个基层社健全了理事会、监事会。清理“僵尸”、“半僵尸”基层社28个,新建基层社4个,新建基层社基础设施11892㎡,改造基层社17个,改造面积28318㎡。2、培育典型、示范引领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市社把宝塔区蟠龙供销社和黄陵双龙、田庄基层社确定为联系点,同宝塔区供销社、黄陵供销社共同抓点,先走一步,形成了初步的可复制、可借鉴经验。宝塔区蟠龙供销社过去已处于半僵尸状况,开展试点以来,大胆进行体制创新,利用供销社现有的资产,吸收村干部、农村能人入股、农户入社,创办了米粮川种植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176户,并建立蟠龙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今年以来销售种子120多袋、化肥50多吨,帮助农户种植谷子500亩、玉米120亩。3、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黄龙县政府先后拨付251万元,解决了83名职工的养老、退休和遗属生活费问题,为搞好基层社改造试点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县区都在认真摸底,采取措施分布解决。吴起县拿出1000万元用于基层社改造试点,将城关供销社全面拆旧建新,建设营业面积900多平方米,一次性安置18名老职工。
(三)创新为农服务体系,拓展为农服务领域。1、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民需要什么,供销社就做什么”的要求,我们坚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充实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指导帮助合作社规范发展,开展创建示范合作社,富县高塬苹果专业合作社被省供销社评为十佳合作社。大力推动合作社之间联合合作,指导延川、志丹、黄龙、宜川等县供销社组建了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参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志丹县供销社创办百川中药材供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供销社+基地+合作社+农户”方式,去年种植黄芪4500亩,产值700万元,今年增加到7407亩,预计产值1500至1700万元。2、积极开展土地托管等新兴业务。瞄准“三农”新需求,围绕破解新时期“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积极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新兴业务,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子。开展大田托管7330亩,代耕代种2155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1220亩,农技推广培训8799人次。延川县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农民出地、联合社出资、统一管理、按股分红的办法(公司占60%股份,农民占40%),托管土地5000余亩,种植竹柳2000亩,栽植矮化红枣、苹果3000亩,兴办红枣醋加工厂,并同私人企业合作开展黄河水产养殖,建成水面50亩,在建500亩。3、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在各县区供销社农村服务社建设举步艰难的情况下,延安供销集团公司勇当改革排头兵,坚持为农服务宗旨,采取同基层经营户加盟合作的办法,带头创建了宝塔区蟠龙,甘泉县劳山、道镇等3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日用品、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带动基层供销社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25个。黄龙县供销社在县城兴建了日杂百货、农业生产资料、土特产三个超市,将全县小杂粮、土蜂蜜、各种核桃加工品等特色农产品组织线下线上销售。
(四)积极开展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1、坚持不懈推进中国供销延安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落地。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市社积极引进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来延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园。今年,经过大量的协调工作,延安新区、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占地近10亩的物流园项目部于今年3月开工、6月底建成投入使用。8月份,172亩项目用地挂牌出让,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市规委会评审通过,即将开工建设,将于明年初步建成运营。我们已与中国农批公司达成共识,努力建成辐射陕甘宁蒙晋的中心批发市场,并且以此为龙头,逐步向下延伸改建新建农贸市场,最终将形成覆盖全市的农产品市场体系。2、引导县区供销社充分利用基层社场地开展市场建设。黄陵、甘泉、安塞、富县、吴起等县区供销社改造、兴建了一批农贸市场、超市,既方便了群众,又增加了基层社自身收入。全市供销系统建设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3个,培育农产品品牌8个。宝塔区供销社对果品茶叶公司进行改制,采取职工自愿入股,吸收社会资本,组建了宝塔供销丰庆农产品营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兴建了4000立方米的果蔬冷库,并在百米大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开设了蔬菜批发商铺,两辆“蔬菜直通车”向市内外十几个单位配送蔬菜,去年5月运营以来,营业额达540余万元,实现利润60余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推销,组织参加了省社组织和举办的农产品产销会3次。
(五)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是我市供销合作社的一个弱项,截止去年全市供销系统还没有一家建立比较完整的平台。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特别要注意利用基层场地、人力,参与到物流配送中”的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积极鼓励引导各县区供销合作社,采取广泛合作的办法,建立区域性电商中心5个,电商服务社14个。延安供销集团公司以农村为主阵地,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建设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延安供销e家商城,开展线上线下销售,开通微信和支付宝支付,上架4000多个单品,线上线下销售额达到200多万元。黄陵县供销社积极开展合作,组建易佳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设线下体验店3家,汇集县内各类名优农特产品,网络订单达1380单,销售当地特产苹果及其它农副产品53980斤,销售总额32.38万元,实现年利润6.4万元,每家门店年收入12万元左右。吴起县供销社组建了吴起县华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建设200余平方米包括线下体验店在内的运营平台和100余平方米的配套仓库一个,10月1日正式开业,交易金额5万余元。2015年,延川县政府在文安驿给供销社划拨一座楼房,用于电子商务建设,成立了供销电子商务公司,投资100余万元建设培训基地和互联网体验店,累计举办各类电商培训2000人次,为县域储备了一大批电商人才,截至目前交易额已达1600余万元,列为全国供销总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志丹县百川中药材供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结合黄芪种植、加工,今年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已交易50笔,交易额3000余元。延长县供销社与延长县卖货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延安中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了延长县供销中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销售额达30余万元。
(六)大力推进社属企业转型发展,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供销合作社整合资产,组建了延安供销集团公司,市财政以入股形式注入资金1000万元。集团公司组建以来,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营销、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等多方面发挥了龙头带动和示范引路作用。一些县区供销社盘活社有资产,促进企业改制、业务转型。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达到4家,新建社属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16家,成立资产经营公司1家。全市落实处理社有企业355名职工社会保障,解决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1312万元。宝塔、延川、延长等县区供销社通过大力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扭转了靠吃房租过日子的局面,实现了经营业务零的突破。延川县供销社职工入股51万元,投资建设供销蔬菜交易中心,批零兼营,并为县城各大酒店和部分乡镇定点配送,自今年4月运营以来营业额已达180余万元。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与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开展菌草种植和有机肥生产,今年已生产有机肥300吨。市土产公司先后多次赴杨凌实地考察学习,请教专家,开展了羊肚菌基地建设,12月份将正式试种。延长、安塞县供销社积极参与省供销社的产业精准扶贫行动,组织涉农企业发展苹果、养殖、生态观光农业等,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完善联合社体制机制,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1、加强供销合作社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指导职能。一是加强培训,开启思路。针对我市供销合作社基础条件差、工作底子薄,各级供销社同志信心和动力不足的问题,我们首先在解决自身思想问题上下功夫。在去年组织举办三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训班的基础上,今年又组织各县区供销社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到我省渭南市实地考察学习,举办全市供销系统信息工作和统计工作培训班,邀请省社和市委办同志授课,明确目标任务,传授技能技巧,努力做实基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工作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和五年工作任务分解,市社逐年提出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在基层社改造试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培育典型。市社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试点的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提出指导意见。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考核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全面落实综合改革各项任务,量化考核指标,不断传导压力。市社连续两年组织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区供销社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和业务指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培育了一批工作亮点和好的典型。2、推进市、县两级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的建立。目前,已启动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筹备组建工作。经市社党委研究,就建立监事会向市编委会递交报告,已正式增加一名监事会主任职位(副县级),新增加了内部审计科。市社已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监事会主任人选,同时将在内部审计科的基础上组建监事会办公室,搞好日常业务工作,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审计职能,全面建立起符合新常态下供销社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社有资产监管体系。3、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机制。市社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保值增值要求,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强化社有资产管理。5个县区供销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台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其他县区也在积极谋划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 1个,资金累计达到258万元。推进系统农资流通、农产品流通等行业协会与市社机关正式脱钩,赋予行业协会更大的自主权,按照市场规则为会员服务,释放行业协会活力。4、扎实推进各项日常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南区社旧址保护维修项目实施工作,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入工程招标阶段。二是做好防汛物资供应储备管理工作。做好防汛工作的物资储备工作,保证物资储备齐全,防汛预案及时到位,防汛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现已圆满完成全年防汛任务。三是坚持做好信访工作。多次召开信访安保会议,严格控制来市、赴省、进京上访,明确要求办公室负责,对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综合分析和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高危人群和突发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就地解决,让一个问题都不出单位、不出系统。四是加强信息工作。制定了《市供销合作社信息工作量化管理和计分考评办法》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培训督导,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全市供销系统共报送信息107条,上报全国总社1条,上报市委信息办66条、上传市政府门户网站66条,上报省供销社办公室70条,上传市社门户网站73条,上传市社官方微信公众号20条,市社编辑简报共12篇(其中1篇被市委书记徐新荣亲自批阅,1篇被省供销社简报采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据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延安市供销合作社(机关) |
|
2 |
延安市供销干部学校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编制人数18人,实际人数17人。离退人数18人(离休1人,退休17人),与上年相比退休人数减少1人。延安市供销干部学校事业编制6人,实际人数11人。退休1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454.42万元,比上年增加65.27万元,同比增长16.77%,主要是晋级晋档增资、养老保险、取暖费增加、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化肥储备市场检查需跨年度完成。
1.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51万元,比上年增加86.51万元,同比增长29.12%,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和深化供销社改革、烟花爆竹、化肥市场检查项目经费。主要是晋级晋档增资、养老保险、取暖费增加、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化肥储备市场检查需跨年度完成。
(2)上年结转和结余70.91万元,比上年增加27.07万元,同比增长61.74%,主要是深化供销社改革、烟花爆竹和化肥市场检查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2.本年度支出总计454.24万元,包括:
(1)2017年度支出419.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02万元,同比增长25.95%,主要是晋级晋档增资、养老保险、取暖费增加、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化肥储备市场检查需跨年度完成。
(2)2017年度支出结转35.15万元,比上年减少35.76万元,同比下降50.43%,主要因为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化肥储备市场检查需跨年度完成。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3.51万元,比上年增长86.51万元,同比增长29.12%,主要是晋级晋档增资、养老保险、取暖费等增加。支出419.26万元,比上年增长101.02万元,同比增长31.74%,主要是晋级晋档增资、养老保险增加、取暖费增加、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化肥储备市场检查需跨年度完成。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319.34万元,比上年增加61.98万元,同比增长24.08%,主要是晋级晋档增资、养老保险、取暖费等增加;项目支出99.93万元,比上年增加87.36万元,同比增长695%,主要因为南区社旧址维修保护项目启动,支出资金增加。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1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04万元,公用经费7.30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9.39万元,津贴补贴75.13万元,奖金1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6万元,绩效工资3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支出2.7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21.47%。主要是全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数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比上年减少0.73万元,同比下降34.59%。主要是车改后,公务用车减少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59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34.09%,主要用于协调新区建设农批市场,省社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接待数量6次,人数45人。
2.培训费2.55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2.67%,主要用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及电子商务培训。
3.会议费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同比增长69.28%,主要用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烟花爆竹和化肥储备市场安全检查工作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6万元。涉及自评项目数3个,项目名称:深化供销社改革、烟花爆竹和化肥储备市场检查。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是每个县区至少建立一个基层社试点,基层社试点应强化与农民社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联合与合作,推进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试点。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创新基层社组织形式和为农服务方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基层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份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多组织对烟花爆竹和化肥储备市场安全问题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
本次自评目的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风险。根据《延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我单位自评得分98分,评级等级为优。通过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客观合理,预算执行基本到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明确,充分体现了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万元,比上年减少14.22万元,同比下降66.07%,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