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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土资源其他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划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监督检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应诉事项。

(四)负责汇总提供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实施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监督管理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垦整理;承担报省厅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负责地价管理工作。审查申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负责土地使用价格的备案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和省、市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工作;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和矿产开发统计年报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九)负责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地下水勘查、矿泉水开采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实施工作;维护管理各类测量标志;承担测绘活动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治沟造地工作额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移民搬迁政策、规划、方案等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实施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耕地保护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市、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年初,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6万亩。目前,全市共落实耕地保有量面积551.2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36.69万亩,全面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年度保护目标任务。二是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划定任务。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保护面积436.69万亩,其中城镇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总面积14.4万亩,共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31份,设立保护标志牌104个。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新要求,不断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全年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119个2.45万亩,总投资1.96亿元,新增耕地1.52万亩,占年度下达任务1.5万亩的101%。四是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今年,省政府共下达我市13.1万亩的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个,建成高标准农田13.2万亩,完成投资1.76亿元。

(二)城乡建设用地保障有力。一是严格按照中省要求,完成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规划编制;积极争取支持,将我市列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2035年)试点市,将有力缓解我市用地规模不足问题。二是不断加强用地报批,全市共组卷上报省政府170个批次2.19万亩,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54万亩。三是依法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累计征收集体土地3892.5亩,拆迁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有力地推动了蒙华铁路、黄河引水、延延连接线、北过境改造、小砭沟至肖林环线、鲁艺园区、圣地河谷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不断加大收储出让力度,全市共收储土地1744.3亩,供应建设用地5278亩(出让土地4040亩,成交价款21.17亿元;划拨土地1238亩)。其中,市本级共收储土地947.06亩,供应建设用地1551.7亩(出让土地1183亩,成交价款10.26亿元;划拨土地368.7亩)。五是针对产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界限不明晰,严重制约旅游业、民办学校医院、殡葬发展和地下空间出让的实际,草拟并印发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的意见》。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草拟并印发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与省地建集团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由省地建集团对各县区未利用地资源进行开发,并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剩余12.5万亩已批复的治沟造地项目建设。七是积极推进延安市城市地下管线测绘工作,目前项目外业已全面铺开,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移民搬迁走出延安实践。始终将移民搬迁作为精准脱贫的“头号工程”和“首战之役”,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坚持“月督查、季点评、年度考核”和领导包片、干部联县,紧抓开工率、建成率、入住率、安置就业率等关键环节,围绕开工抓进度、围绕建成抓入住、围绕入住抓配套、围绕脱贫抓增收,扎实开展了春季开工、夏季攻势、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各类安置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坚持一手抓搬迁,一手抓脱贫,因地制宜地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因户因人发展特色致富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产业脱贫;认真落实就业脱贫“10+”模式,多措并举落实就业岗位13868个,实现了人、地、房、业精准对接;建立脱贫保障基金,实现了兜底性保障脱贫。今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先后在吴起、黄龙组织召开了全省现场观摩会,推广了吴起县信息化管理经验和黄龙县“三精”管理经验。截至11月底,全市易地移民搬迁新建续建安置项目开复工率达100%,2016年、2017年中省计划任务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其中,2016年国家下达任务入住率达100%,省级计划搬迁任务入住率达74.6%;2017年国家下达任务竣工率达100%,省级计划搬迁任务全部达到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四)治沟造地取得重大突破。将加快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手抓遗留问题整改,一手抓项目建设推进,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全力以赴推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竣工验收工作方案》、《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南》等,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具体标准,以及子项目验收的工作原则、时限要求;先后5次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在资金落实、中期方案调整、信息报备、评估验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一手抓遗留问题整改,一手抓项目建设推进,邀请中省土地整理方面的专家教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次,对全市治沟造地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有力促进了治沟造地工程的快速推进。今年5月份和7月份,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土地整治中心相关同志通过实地督导调研给予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治沟造地建设规模38.22万亩,占2013-2016年总建设规模38.9万亩的98.25%;共完成子项目验收75个,占2013-2016年已实施154个子项目的48.7%;完成中期调整方案和2017年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批复;共落实中省市土地整治资金24.2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15亿元,省级资金2.85亿元、县级配套资金2776万元。

(五)不动产登记实现追赶超越。积极应对新机构整合、新队伍融合、新业务磨合带来的多重挑战,努力克服原有业务基础差、信息化程度低、遗留问题多等种种困难,重点针对资料移交、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的实际,在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督导下,始终坚持“争先、创新、有为”的高定位和“规范、高效、便民”的新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日报告、周督查”的工作办法,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紧抓资料移交和平台建设、数据整合等关键环节,扎实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砥砺前行,实现了追赶超越。截至5月底,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已全部移交到位,其中移交土地档案17.2万份、房产档案30.4万份、林业档案28.5万份;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全部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任务,位居全省前列;10月28日全面完成所有县区的存量数据汇交质检,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任务,位列全省第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

(六)增减挂钩发挥政策效益。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县域流转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及时调整2011年和2012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区,保障了周转指标的按时归还。截至目前,全市已批复的58个增减挂钩项目区中,共完成拆旧复垦1.34万亩,建新1.12万亩。紧紧抓住全国扶贫重点县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节余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的利好政策,不断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效益,助推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目前,延川、延长、宜川三个全国扶贫重点县共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流转拆旧复垦1933.1亩。其中,延长县在全省率先与西安市长安区以每亩22万元成功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500亩,实现收益1.1亿元;宜川县525.9亩已经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最后核查;延川县827.3亩已经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和市政府批复。

(七)矿产资源管理逐步规范。一是扎实开展吴起边缘残次井阶段性初步验收和黄陵桥山自然保护区内油气勘查开发整治整改工作,境内黑油井已全部关停,拆除了井场设备,部分井场已复垦到位。二是深入开展“三保三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开山采石和粘土砖厂专项整治,通过采取关闭、重组、整合等措施,目前全市境内共有非煤矿山249个,其中砖瓦粘土186个,开山采石63个。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联合公安、安监、煤炭等部门印发了《延安市煤矿超界开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对黄陵县、子长县整合、技改、机改煤矿,以及国有大矿周边的小型煤矿和存在“楼上楼”开采的煤矿进行了集中整治,并顺利通过部省组织的实地入井检查,矿业秩序、安全形势趋于好转。四是积极推进地质找矿工作,市政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陕北革命老区综合地质调查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框架协议,延安革命老区综合地质调查2017-2020年共计划投资2.7亿元,中省市将按5:2:2比例投入。

(八)地质灾害防治不断加强。一是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目前全市在册群测群防隐患点数量为737处,全部落实了防治责任单位、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和监测人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二是先后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口密集区域、交通干线、矿山采空区和高陡边坡附近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组织延安地质灾害应急支队专家和有关人员深入部分县区,对已经掌握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逐个排查,一般隐患点进行了抽查。三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安塞县、志丹县、甘泉县在今年顺利完成创建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培训演练和宣传培训,全市累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10场2万人次,开展宣传培训13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临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五是积极配合中省地质调查部门开展陕北丹霞地貌地质调查,承办了陕北丹霞地貌阶段性成果研讨会,目前调查踏勘工作已结束,调查成果正在编制中。

(九)土地执法监察扎实有效。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16年度部下发我市年度监测图斑4000个,面积51276.9亩,耕地面积17680.98亩。经核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151个,面积15759.48亩,耕地面积7289.36亩。其中,合法图斑781个,面积13639.84亩,耕地面积6663.17亩;违法图斑302宗(370个图班),面积2119.64亩,耕地面积626.19亩。非立案处理145宗,立案查处157宗,结案156宗,收缴罚没款357.81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6.84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4.84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2.63万元,处理人员77人。全市违法占用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面积的比例为10.22%;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8.60%,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同时,狠抓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做到了违法违规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坚持依法行政,畅通信访渠道,全年共受理结案行政复议12宗、行政诉讼16宗,受理办结各类信访案件82宗,维护了社会稳定。

(十)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制订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措施,充分利用“党员小书包”、延安“互联网+党建”云平台,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局党组成员深入各县局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以开展“五查五看五树立”活动为抓手,引领局系统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比学赶超,促进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国土资源系统的落地生根。二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打造国土铁军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并印发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打造国土铁军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践国土行动的意见》,打造国土铁军、培育国土文化、实践国土行动。全年累计开展局系统干部培训510人次,其中市本级组织开展业务培训6个班次350余人,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1000余册;发布政务信息2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延河热线》访谈1次,有力地助推了局系统追赶超越目标的顺利实施。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无重大集体决策失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制定了并印发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6件,初核了结16件,其中政纪处分1人。四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格督查,确保质量,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2个,包括: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

延安市治沟造地办

3

延安市城市土地统征管理办公室

4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5

延安市测绘办

6

延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7

延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8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9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

10

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1

延安市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

12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

13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

14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整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5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16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城郊国土资源管理所

17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东川土资源管理所

18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南川土资源管理所

19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北川国土资源管理所

20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21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城南国土资源所

22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城北国土资源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3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297人;实有人员334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29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收入总计224255.2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8819.52万元,增长了134.98%%,主要原因是2017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增加。

(2)支出总计224255.2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8819.52万元,增长了134.98%%,主要原因是2017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224255.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6902.15万元,占总收入的96.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0042.76万元。

(2)其他收入988.81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44%。

(3)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68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6353.59万元,主要是上年专项业务在本年度完成。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总计65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2.9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2.88%;项目支出1772.38万元,占总支出的27.12%,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247.4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8780.93万元,增长了143.94%,主要原因2017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增加。支出总计218247.4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1970.62万元,增长了152.96%,主要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5.3万元。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21.9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4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3万元,油物资储备支出14.9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2.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366.29万元和公用经费1396.63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7.46万元,主要核算行政单位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临聘人员工资等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8.83万元,主要核算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采暖补贴等支出,以及单位支付住房公积金费用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58万元。

公用经费主要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等费用。同时还包括单位零星采购的办公设备。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558.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516.16万元,本年收入210042.76万元。支出总计209954.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4.0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5.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数0,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57万元,包括:车辆购置费51.6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3.8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较上年增加15.09万元,同比增长24.95%,主要是局属单位延安市治沟造地办及延安市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各购置车辆一辆。具体各局属单位明细见下表:


单位名称

本年数

上年数

增减

增长原因及备注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合计

516877 1

238837.51

0

604,773.98

516877

-365936.44

公务用车已统一管理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0

5,618.00

0

160,177.00

0

-154,559.00

公务用车已统一管理

延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0

77,299.33

0

38,885.07

0

3841426

执法监察用车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延安新区分局

0

17,364.26

0

57,274.86

0

-39,910.60

车辆维修减少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0

19,690.00

0

0.00

0

19,690.00

土地变更调查实际发生

延安市治沟造地办

263769.23

44319

0

89,468.29

263769.23

-45149

购买车辆、车辆购置费增加

延安市城市土地统征管理办公室

0

0.00

0

200.00

0

-200.00

本年没有发生车辆费用

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

300.00

0

27,600.00

0

-27,300.00


延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0

0.00

0

22,289.00

0

-22,289.00

未发生车辆费用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城北国土所

0

0.00

0

23,520.00

0

-23,520.00

本年未发生车辆费用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城南国土资源所

0

0.00

0

24,288.00

0

-24,288.00

本年未发生车辆费用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0

27,469.68

0

13,442.69

0

14,026.99

因业务量需要,执法用车费用增加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

0

0.00

0

45,082.00

0

-45,082.00

车改,公车收回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整理中心

0

0.00

0

300.00

0

-300.00

与上年不在一个类款项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城郊国土资源所

0

0.00

0

23,040.00

0

-23,040.00

缩减三公开支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东川国土资源所

0

0.00

0

30,431.00

0

-30,431.00

车辆改革,无车辆支出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北川国土资源所

0

0.00

0

16,452.05

0

-16,452.05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南川国土资源所

0

0.00

0

6,755.00

0

-6,755.00


延安市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

253107.74

46777

0

0.00

253107.74

46777

新增单位购置车辆

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0

0.00

0

25,569.02

0

-25,569.02



(3)公务接待费新区分局0.05万元,经费总额0.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接待拆迁上访人员,共批次2次,20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6.3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0.32%。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20.89万元,其中: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7年会议费支出6.48万元,较上年减少5.2465万元;延安市治沟造地办2017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3.77万元;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城北国土所2017年会议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增加0.54万元;延安市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新增单位)2017年会议费支出13.86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1393.05万元,其中新增延安市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单位编制17人;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新增人员1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35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315.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5.84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保留车辆9辆,具体为延安市国土资源局保留1辆、延安市搬迁办公室1辆、延安市新区分局1辆、延安市治沟造地办公室1辆、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3辆、宝塔分局监察大队1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1辆,其余17辆公务用车全部上缴市公车办,未下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