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92.4平方公里,经过十余年发展,高新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加快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的要求,围绕“一年出形象,两年出格局,三年大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紧盯“五个扎实”年度工作任务,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高新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重点发展能源科技产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审核、申报、审批高新区各类投资项目。
(四)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负责高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市直派驻单位的工作。
(五)参与规划区范围内相关乡镇的规划及开发建设工作。
(六)负责过去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高新区各类涉外事物。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7年高新区实现工业产值80.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9%,同比增长8%。外贸进出口额达138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7%。固定资产投资75.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5%。招商引资签约项目25个,总投资489.28亿元,实现到位资金59.5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利用外资153万美元(1000万人民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
(一)借鉴成功经验,结合发展实际,聘请新加坡裕廊国际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形成了“122”的产业体系和“135”的空间布局,确立了“三区一高地”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二)紧抓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破解土地瓶颈难题。将高新区主川道列入棚改计划,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实现集中安置,腾出用地发展产业,破解发展空间不足问题。上报阳山周边区域、王庄沟区域等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4407户,已全部获得省上批准,目前已全面启动或建设。
(三)统筹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基础设施滞后瓶颈。协调争取加快210国道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快速干道建设等重大项目,切实改善高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发展环境。
(四)创新投融资模式,破解资金不足瓶颈。采用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资本,形成以财政资金撬动、发展基金支持、银行贷款扶持的多轮驱动格局。已取得了中信银行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与国开行达成了18.94亿元的棚改项目贷款,到位资金3.88亿元;与北京银行达成的3亿元项目贷款意向正在准备前期资料。
(五)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大孵化体系。孵化器正式运营,已吸引36户中小微企业已入驻孵化器发展。与中国科学院何满潮院士合作设立了延安能源与环境院士工作站。与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就高新区全生命周期服务战略合作事宜签订了合作协议,为高新区提供产业研究、规划优化、招商服务、运营管理为一体的全生命周期软性服务。
(六)国家级高新区升级取得突破。在没有列入《中国开发区公告目录》的情况下,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倾全力挤入序列。科技部将延安高新区列入升级国家级高新区验收名单,并进行了实地调研。
三、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管委会内设10个部门,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局、招商一局、计划财务局、社会事务与综合执法局、监察室、组织人事局、棚改办、经济发展局、招商二局。下设1个事业单位(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同时设立财税、国土、公安、工商等派驻机构。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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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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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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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11人。单位无离退休人员。如下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6278.3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 25824.06万元,增加比例247.02%;支出总计37034.43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9193.32万元,增加比例33.02%;年末结转和结余3765.25万元,主要是棚改项目资金结余。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收入由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两部分构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51.26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2674.9万元,棚改项目补助资金16110.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0000万元,产业扶持奖补资金5315.2万元,标准化厂房项目专项资金1500万元,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30.5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40万元,非公党建补助经费10万元,科学技术补助56万元,其他财政拨款514.16万元;其他收入27.1万元,为省商务厅给予的招商引资项目资金27万元及利息收入0.1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支出508.42万元;项目支出36526.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24.6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17.94万元、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6.1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251.2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5796.96万元,增加比例246.76%;财政拨款支出36986.4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9159.4万元,增加比例32.92%。
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2674.9万元,棚改项目补助资金16110.5万元,产业扶持奖补资金5315.2万元,标准化厂房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500万元,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30.5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40万元,非公党建补助经费10万元,科学技术补助56万元,其他财政拨款59.8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11.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249.7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17.9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6.1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8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674.9万元,支出2674.9万元用于孵化基地项目安置建设。
5.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共支出2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6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12万元,会议费增加9.54万元,培训费增加0.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数0,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4.12万元。主要是陕J57515车辆、陕J20288车辆因使用年限长,2017年度进行了维修,产生维修费增加导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较上年无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19万元,主要2017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发生的专项接待支出。
(五)会议费10.07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9.54万元,分7次,共325人,主要是2017年度产业规划、概念性规划召开的评审会议支出。
(六)培训费1.47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0.76万元,主要规划部门人员参加装配式建筑培训、执法部门人员参加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陪训及招商部门参加新闻发言人培训产生的培训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共161.61万元,较上年增加9.59万元,主要是新增下属单位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8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77万元,较2016年增加6.53万元,主要是2017年整理档案购买档案盒增加支出;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64.42万元,较2016年增加454.72万元,主要是2017年编制了产业规划383.4万元,创文创卫公用设施喷漆、广告牌制作等4.84万元,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应急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制作40.18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咨询服务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