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各类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估价工作,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
(五)负责全市城镇及农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房产的初始、变更、注销、抵押登记。
(六)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安全鉴定。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承办公有住房出售、产权界定;负责市直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九)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向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承担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
(十)负责各县区房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及住房发展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房地产业协会、研究会等行业组织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市房地产市场呈现投资小幅下降,销量增速明显,价格稳中有降,可售面积不断减少等特点。
2.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在充分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的意见》,9月20日,该《意见》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2月13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在稳步推进,宝塔区覆盖率达90%以上,各县区正在积极推进。三是指导安塞区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进行了测评,全力打造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示范县(区),取得经验后向全市推广。四是积极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资金累计达5.1亿元,并有效利用维修资金对各小区电梯、屋面、管网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维修,让广大业主住的安心。
3.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方面,一是积极争取建设指标,二是争取基础配套设补助资金
三是推进棚改融资工作开展,四是开展巡查检查及考核排名,五是棚改奖励资金实行全市统一兑付。
4.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达到100%,落实率达到30%以上。
5.来市集体访、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均控制在年度指标以内,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率不低于90%.
6.不断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服务事项,扎实做好房屋交易以及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服务群众,保障群众权益。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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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1 |
延安市房产管理办公室(机关) |
参公 |
全额拨款 |
26 |
26 |
|
2 |
延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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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安市房地产交易所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2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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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延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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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延安市房产测绘所 |
事业 |
自收自支 |
1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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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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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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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参公)26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82人,其中行政编制(参公)26人,事业82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4706.09万元,与上年度收入1464.75万元相比增加13241.34万元,增长904%,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棚户区改造奖励专项资金13673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14706.09万元,与上年支出1464.75万元相比增加13241.34万元,增长904%,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出棚户区改造奖励专项资金13673万元。
本年度收入总计1470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43.82万元,其他收入15.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6.48万元。
本年度支出总计14706.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1.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719.0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90.30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64.75万元相比增加13225.55万元,增长903%,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棚户区改造奖励专项资金13673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690.30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4.75万元相比增加13225.55万元,增长903%,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棚户区改造奖励专项资金13673万元。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12万元,项目支出224.43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81.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20万元。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75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1.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20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8.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0.39万元,津贴补贴124.7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6.51万元,绩效工资107.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88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3.20万元,其中:办公费5.8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税费1.01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47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差旅费10.86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
关于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按照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产生费用3.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总计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业务量减少,相关业务培训减少。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万元,涉及自评项目数1个,项目名称: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该项目的实施主要有三大目标,目标1:实现房屋权属交易系统、商品房买卖监管系统、保障房信息系统等安全稳定运行。目标2:提高业务办理、查询、备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目标3: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安全、便捷、可靠的产权登记、权属交易、网签备案、住房信息查询等服务。
本次自评目的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风险。根据《延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我办自评得分90分,评级等级为优。通过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客观合理,预算执行基本到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明确,充分体现了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73.20万元,与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0.28万元相比增加12.92万元,增长21.4%,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次数增多,差旅费有所增加,加之本年度办公地址搬迁,集中办公费用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