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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审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承担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二)拟定审计规章并监督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区财政决算。

6.市政府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中省驻延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研究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县区审计机关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计划完成审计项目87个,实际完成171个,占全年计划196.55%,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284.53亿元,其中违规金额34.2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0.28亿元。核减建安工程投资2.2亿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53件。

(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跟踪审计。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的方式,按季度对安康市本级和我市各县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共抽查单位619个,抽查项目517项。通过审计发现各县区财政资金闲置、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部分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未完成等方面的问题423个。

(二)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规范预算管理,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提高政府效能和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对市本级财政、4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安塞、黄陵等五县区县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有问题资金80.97亿元,揭示了预算支出不严格、财务支出不合规、政府采购不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工作思路,全年共对4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投资总额34.35亿元,审减投资额2.2亿元。揭示了立项审批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招投标不规范,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未进行招投标,及不招标,项目未批先建,超概算投资,弄虚作假、人为加大工程量等突出问题。

(四)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联合印发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采取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财政与经济责任审计“捆绑”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拓宽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使审计的内容更全面、覆盖更广泛、重点更突出、定性更准确、评价更具说服力。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个,审计发现有问题金额100.27亿元。揭示了区域经济发展措施不够精准,产业结构不合理,部分中省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社会资产长期闲置,违规享受中省补助资金等突出问题。

(五)有效开展精准扶贫和民生保障资金审计。一是按照边审计、边整改的思路,采取交叉审、上审下的方式,全年先后三次实施了精准扶贫审计,审计共发现在贫困人口识别退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分配管理等四方面共206个突出问题,涉及金额24.09亿元,涉及项目233个。二是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民生项目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全市城乡低保优抚专项资金审计,保证了国家和地方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试点审计。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年度试点审计计划和推进方案,明确了审计重点内容,在安塞区、黄陵县和市环保局开展了试点审计。通过审计,强化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开发、利用与监管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形成了操作性强、可复制推广的试点审计经验,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和有关地市的借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审计局(机关)

2

延安市经济责任审计局

3

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

4

延安市市直企业审计处

5

延安市内部审计管理中心

6

延安市审计信息中心

7

延安市审计局派出延安新区审计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人员7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5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2569.12万元,较上年度收入合计2586.93万元,减少17.81万元,是由于上年度结余资金大于本年度结余资金导致;本年度支出合计2569.12万元,较上年度支出合计2586.93万元,减少17.81万元,是由于上年度结余资金大于本年度结余资金导致。

2.本年度收入合计2569.12万元,其中包括:财政拨款1790.89万元,其他收入60.0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718.15万元。

3.本年度支出合计2569.12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13.0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63.98万元,较上年度收入合计2010.6万元,增加153.38万元,是由于增加养老保险拨款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63.98万元,较上年度支出合计2010.6万元,增加153.38万元,是由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导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2017年,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人员经费支出916.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3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85.39万元,较上年度人员经费支出824.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2.4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90.08万元,共增加74.95万元,是由于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3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27万元,较上年度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拨款74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94万元,共下降20.36万元,是由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导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的原因是由于我部门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的原因是由于我部门无公务接待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的原因是由于我部门公务车数量仍旧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等,较上年8.02万元,下降2.37万元,由于上年度配合审计署、省审计厅项目较多,导致用车量大。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3.1万元,较上年13.25万元减少10.15万元,由于2017年外派培训人员减少导致。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6.24万元减少6.24万元,由于2017年无会议费结算。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0万元,其中:审计外勤补助320万元;审计中介服务费300万元。

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我局按照八项规定,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力求实效,按规定计划使用项目资金。对所审计的项目,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实施;审计报告、决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依据恰当。审计项目成本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提升了社会责任和实现了民生改善,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可持续。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全部按省市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年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29.24万元,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072.42万元减少43.18万元,是由于人员减少导致经费预算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2.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延安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