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接收和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联席办、省信访局及省有关部门单位转交延安办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并负责审核报结;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并负责审核报结;承办军队和中、省驻延机关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来市和越级上访;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案件;负责承办不宜向下交办的信访问题和案件;承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的工作任务;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和形势,预测发展趋势,向市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提出处理相关问题和制定有关制度的意见、建议;向各县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督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和省、市有关领导批示件落实处理情况;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信访工作制度和办法;检查、指导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承办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市级领导接访活动,负责协调、反馈、督促和落实市级领导在接访活动中答复群众的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信访工作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信访信息系统建设为平台,以“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为民取向,补齐短板,追赶超越,全力打造“民生信访”、“精准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协调和推动了一大批突出信访问题和陈年积案得到妥善解决,全市信访总体形势平稳可控。
1.思想认识明显提高,重视氛围空前浓厚。全市各级紧紧围绕中心,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4次研究、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部署信访工作,带头包抓积案、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区各部门空前重视,领导干部积极包案、协调、化解分管领域的信访积案,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信访责任层层夯实,信访工作成效显著。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了“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制定出台了《延安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每月分析研判一次信访形势,落实了各县区、各部门的信访责任。及时掌握动向,灵通信息,上下联动,逐级报告,有效控制越级访。进一步健全了劝返工作机制,实现了既定目标。
3.依法治访深入推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坚持将法治理念融入信访工作当中,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认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狠抓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引导群众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解决问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各涉事责任主体单位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多数初信初访问题得到了及时就地解决。
4.基础排查成效显著,部分积案有效化解。各县区充分调动各类资源,深入开展“三无”县区创建活动,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全市聘请老干部、老党员、老支书、有威望的村民等178人为调解员、督办员和信息员,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民间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特别是“百日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集中开展了两轮矛盾纠纷大排查,清理出各类信访突出问题657件,无上交矛盾问题,统一建立了责任台账,逐一落实了化解责任,涉及重点领域的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
5.领导接访密度加大,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接访的力度和密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做到每月都有市级党政领导到市信访局视频会议室接待群众上访,县(区)、乡镇(街办)每天都坚持1名领导值班接访。
6.网上信访有所突破,信息系统趋于规范。大力推行阳光信访,依托全省网上信访业务平台和省市县三级信访视频系统,全面打造完善市、县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和微博等信息平台,强化市、县信访信息平台深度应用和业务培训,采取轮训、调训、集中培训、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开展基础业务培训4次,进行远程接访6次,举办心理辅导讲座1次。信访信息系统综合运用逐步规范,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同比分别上升4.2%、6.9%和10.1%。
三、决算单位构成(本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1 | 延安市信访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拨款 | 15 | 17 |
2 | 延安市信访服务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3 | 13 |
合 计 | 28 | 30 |
四、人员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科室,政秘科、联席办工作科、来访接待科、受理办案科、书记市长专线办,下设1个信访服务中心,编制28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编人员30人(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3人),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均为838.81万元,同上年收入支出均为789.79万元相比,上升了49.02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和年初结转和结余略有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6.25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651.7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7.0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652.56万元,同上年收入662.95万元相比,下降10.39万元,减少原因是基本经费略有减少;财政拨款支出651.72万元,同比上年支出603.54万元,增加48.1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7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7万元。
(3)基本支出44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94万元,公用经费38.81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1辆,同比上升102%,因车辆运行年限等原因致使日常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用0.40万元,同比下降2.4%,接待6批32人次,同比基本持平,原因是接待批次同上年基本一致。
2.培训费0.98万元,同比下降77%,因使用信访视频系统,业务培训费用下降。
3.会议费8.92万元,同比上升71.2%,因本年度信访督查业务多导致费用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绩效目标任务、计划整体比较完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公用经费为38.81万元,其中:日常办公经费0.87万元,邮电费1.59万元,物业管理费8.85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17.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比上年减少138.1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了培训费,主要原因是信访信息系统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种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