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踏勘验收工作。
2.负责全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县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3.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规范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负责集中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城建环保、交运林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
6.负责对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安、国土和中省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进驻市为民服务大厅审批窗口的审批流程再造和工作规范,并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大厅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7.负责组织协调对市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及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研究制定市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及其他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方面的制度、办法、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负责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8.负责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延安“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9.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10.负责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负责对市级审批服务违规违纪行为和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11.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二)机构设置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1个事业单位为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14个内设机构:政秘科、综合政务科、政策法规科、宣传科、监督管理科、网络信息科、投资项目科、城建环保科、交运事务科、涉农事务科、社会事务科、执业资格科、市场服务科、勘查验收科;机关行政编制4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加强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承接工作进行专业培训,同时,计划研究制定配套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职责,根据中省的最新要求,及时对事项进行调整、取消和下放,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
2.建设为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深入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工作制度,严格监督考评、督促干部履职尽责。强化科室日常巡查、检查、抽查力度,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整顿。完善群众投诉处置运行机制,认真受理处置群众投诉和“12345”转交问题,有效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落实各项奖惩机制。开展为民服务大厅“创优评差” 评选活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顶岗补位、服务承诺、文明服务、奖励激励、投诉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倒逼窗口自主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专题学习等方式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师资力量、优化课程设置,切实提升培训质效,实现“一人多岗,一专多能”,进一步夯实审批力量。做好各项便民服务。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窗口,编制公布代办目录。逐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继续完善自助服务区建设,安装自助缴费机、自助查询机、自助终端机、自助服务机,落实24小时工作制,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
3.继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出证效率,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时,将《施工许可证》出证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成即办件。将环评资料由“前置审批”改为正式施工前提交,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原有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对涉及市场准入的企业提供便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企业简易注销转变为即时办理即时出证,大幅度减少群众到厅次数。
4.加快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进度。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着力提升平台的实用性。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托我市门户网站,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各县区统一使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要尽快开发本部门专网的接口,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一办事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完善搜索、咨询功能,确保企业群众能够“找得到、问的清”。
5.扎实推进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目标,“两项改革一张网”为重点,再造审批流程,构建快捷、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主体、公布服务事项、简化服务流程、规定服务时限,逐步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指导推进县(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扩大全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覆盖范围。积极编制“四办清单”。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做好省政府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汇总编制市级“ 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进行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科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陕西省“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对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规范审批事项流程、精简资料、缩短时限,联通省、县、乡等不同层级,实现“三级四同”,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6.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探索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审批实践,加强审管联动、推广帮办代办,全面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在延安新区等特定区域全面推行区域评估,不断积累改革经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优化系统功能设置,加快与中省市各级审批专网深度融合,全面抓好“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积极指导各县区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2 |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76人,其中行政55人、事业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3.80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0万元,其绩效目标表已公开空表。
2019年,本部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上年结转的专项业务经费0万元,其绩效目标继续按上年公开的绩效目标表实施。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同时,本部门不涉及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同时,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7.93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拨款收入126.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72.4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72.4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7.93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拨款收入126.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72.4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1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72.4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3.8万元,较上年增加97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3.8万元,其中:
(1)政务公开审批(2010306)1087.75万元,较上年增长385.06%,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6.05万元,较上年增长638.86%,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3.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20.35万元,较上年增加636.97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93.45万元,较上年增加35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和会议经费开支全部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3.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20.35万元,较上年增加483.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等原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93.18万元,较上年减少358.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支出(509)0.27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0.18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1)按功能支出分类:
政务公开审批(2010306)0.18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18万元;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0.1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1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多项审批工作需要到各县区现场勘察需要乘坐公车,接待了数次全国各地市单位来我局参观学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规范出国经费的管理,加强监督;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而今年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因工作原因到各县区现场勘察需要乘坐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购置车辆,规范单位用车管理。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24.8万元,较上年增加24.8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会议费预算,而今年本单位新组建,工作量增加等。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36.7万元,较上年增加34.7万元,较上年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组建,工作量增大需开展业务培训等。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93.45万元,较上年增加35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新组建新进人员63人等原因,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和会议经费开支全部增加。
2019年,本部门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0.18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政府采购预算 267.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138.2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 129.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0 万元。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