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价格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监督执行省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商品价格。
3.制定市政府责令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目录、作价办法,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成本审核,提出定价、调价方案,并总之实施和监督执行。
4.管理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事业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负责商品市场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防止价格垄断、价格异常波动和通货膨胀。
5.协调处理各类商品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6.执行中、省关于收费工作的政策,监督执行省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项目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变更、注销、年审等工作。
7.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提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建议。
8.研究提出中、省委托和市政府责令管理的项目收费标准及经营性服务价格的调整建议;负责组织清理乱收费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收费争议和纠纷。
9.指导、协调行业价格;规范、引导、协调各类放开的有形、无形商品价格。
10.承办市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延安市物价局下设三个下属单位:延安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延安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延安市物价局价格认定分局。物价局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政秘科、法制与调研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科、价格监测科(价格监测中心)。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加快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资源在实体经济特别是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高效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稳价工作。健全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密切跟踪分析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及时提出调控建议。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预案,丰富调控手段,提升调控能力,防范价格异常波动。逐步构建覆盖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指数体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是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认真执行并适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化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建设有力有效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价格改革中的民生保障。科学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制定低收入群体保障预案,完善配套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把握好改革方案出台的有效时机,注重与职工工资、社会救助和保障等标准调整相结合,确保价格改革平稳推进。
四是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加快理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价格。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用电户表改造,进一步规范小区用电价格。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研究完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五是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界定财政补贴和使用者付费边界,综合考虑成本变化、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依法动态调整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成本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义务。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领域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价格调整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
六是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严格审查增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审查实现全覆盖,防止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存量,稳妥有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七是加强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价格违法问题,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建设大平台、构建大格局、提供大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努力提升价格监管水平。完善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价格突发事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完善提醒告诫和价格承诺等预防性监管措施。健全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对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坚持民生导向、源头治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体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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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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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安市物价局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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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延安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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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安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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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延安市物价局价格认定分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71人,其中行政46人,事业2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7.48万元。其中当年专项经费0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同时,本部门不涉及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同时,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专项支出,因此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9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7.4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级晋档经费增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9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上年目标责任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4.02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出11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上年目标责任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8.18万元,比上年增加6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1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401)370.15万元,较上年增加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级晋档经费增加。
(2)物价管理(2010408)466.56万元,较上年增加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级晋档经费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131.47万元,较上年增加26.36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的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1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39.58万元,较上年增加6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级晋档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8.2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0.3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1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1)564.43万元,较上年增加4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级晋档经费增加,养老。
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8.6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3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505)294.74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级晋档经费增加。
4、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214.02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1)按功能支出分类
行政运行(2010401)109.2万元;
物价管理(2010408)104.82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301)113.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0.62万元。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13.4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4.68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55.9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本部门无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的支出。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各类会议的开支。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种类不必要的培训。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三个单位,物价局机关、检查分局及成本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108.69万元。较上年减少3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本部门2019年无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