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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3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冯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核心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财政收入圆满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 7558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1%,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436477万元,占预算的60.8%,增长26.9%;非税收入319411万元,占预算的 48.8%,增长3.8%。

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2415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2%,增长0.4%,其中:税收收入117772万元,下降5.7%;非税收入123796万元,增长7%。县区完成5143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2%,增长25.1%,其中:税收收入318705万元,增长45.5%;非税收入195615万元,增长1.8%。全市13个县区中有11个县区收入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10个县区较上年同期增长,是2014年以来完成情况最好的一年。

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727242万元,增长15.1%,增支226205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66417万元,增长22.5%,增支85684万元;县区支出1260825万元,增长12.5%。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综合施策,圆满完成半年收入任务。一是强化收入管控。年初,市财政会同国地税和县区财政部门,在认真研判、测算税源状况基础上,将收入计划逐县区、逐科目、逐月份进行细化落实,使收入任务更加明确,责任链条更加清晰。财税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走势,按月召开联席会议,跟进征管措施。市财政局坚持实行班子成员综合包抓县区工作制度,开展以收入为主的各项重点工作督查,市政府专题召开半年收入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收入组织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上下联手、部门联动的抓收入工作机制,推动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二是健全征管机制。深化综合治税改革,全面改进税源管控,成立了延安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了《延安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和《延安市市级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将税收保障责任落实到44个涉税信息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6月份已完成一季度涉税信息采集工作,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持续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拟定了《延安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采取互设窗口、共建办税大厅、共驻服务中心等方式,实行“一人一机双系统”,堵漏税款7143万元。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坚持管查并举、以评促管、以查促收,追缴以前年度税款4630万元。上半年,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小税种”全面增长,增收16868万元,征管成效十分明显。进一步加强与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沟通对接,企业在运行困难的状况下,筹措资金解缴我市石油开发费5亿元,释解了石油县区财政运行压力。三是加强督查考核。重新构建收入考核指标体系,从收入预算进度、税收收入增长、非税收入增长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工作责任落实的更明确,工作成效反映的更准确。继续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工作机制,激励县区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收入征管。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持续保持增长态势,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二)优化结构,全力保障民生。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一般性支出和运转类专项资金压缩制度,市本级部门日常办公经费压缩15%,会议费、车辆运行费、项目支出压缩10%,一般性专项资金压缩5%,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6318万元,下降14%。持续深化零基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清理了10项没有项目或绩效评价质量不高的专项资金6550万元。二是集中财力守好民生底线。坚持把民生支出两个80%目标的落实,作为预算安排、执行的刚性要求,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38.7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0.3%。优先支持精准扶贫和移民搬迁工作,年初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2.4亿元,拟新增扶贫资金2亿元,共4.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计划的9.3%,较上年增长1.2倍,远高于扶贫资金预算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计划2%、较上年增长20%的要求。预算执行中,强化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中省下达的扶贫资金已限时全部下达,市级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根据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已下达1.5亿元。启动存量资金盘活清理工作,倒逼“资金等项目”问题解决,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首次将支出进度作为对县区的考核指标,促进县区加快预算执行,提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上下联动,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市县区财政共同压减支出,筹集保基本稳定调节基金6.8亿元。同时,考虑近几年县区财力结构变化情况,暂停县区间对口帮扶政策,支持能源县区缓解困难,渡过难关。

(三)发挥职能,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持聚焦发展。越是财政困难,越要聚焦发展。今年,市级预算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4.6亿元,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0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0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争取置换债券14.5亿元,将政府债务系统内具备置换条件的债务全部置换,减少了债务成本,缓解了还款压力。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减税、奖励、补贴、入股等方式,支持新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设立财政奖补资金,激励县区、部门在项目落地、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上取得突破,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二是加大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出台了《延安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交银扶贫发展、天然气基础设施等基金设立和企业应急还贷机制建立,着力变直接投资为间接投资、资金投入为基金投资、无偿投资为有偿投入。大力支持PPP项目实施,市本级已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13个,完成招标项目8个,投资金额52.1亿元。三是加大向上向外争取。认真研究预算管理、税制改革政策,把握改革机遇。全面梳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并分发到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指导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适时申报争取。市财政多次赴财政部、省财政厅,汇报我市财政运行困难,努力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和黄帝文化园区建设、宝塔山景区保护建设等专项补助,7月上旬,财政部、省财政厅已到我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实施山水林田湖项目,我市试点工程于4月12日正式启动,目前中省已到位资金11亿元,市本级拟配套资金1亿元。

(四)强化措施,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严格预算公开,强化支出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今年,市县区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不仅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而且公开的完整性、有效性全面提高。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市级部门预算、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覆盖面不断扩大,编制内容进一步细化,共编制绩效目标709个,较2016年增加189个。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要求,取消了管理不规范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运行专项补助资金,压缩了使用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医补助资金规模,促进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出台了《延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将整合范围扩大到所有县区,并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县区,资金切块下达县区,支持县区集聚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二是规范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拟订了市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着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严禁各部门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和向下级部门拨付经费,上半年,共纠正违规转账152笔。严格专项资金设立,实行专项资金目录管理,明确执行期限。加大专项资金清理力度,凡与当前中心工作要求不符的一般性支出坚决予以清理,并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政策予以清理或择机逐步退出。出台了宝塔采油厂、南泥湾采油厂和七里村采油厂重组后税费征管体制调整方案,支持企业理顺管理体制。启动市对县区财政体制调整调研工作,着力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税(费)制改革。及时修订和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收费项目较去年减少74项。市财政联合中介机构对2011年以来中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会同物价、工信、民政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自查自纠,促进了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落实。

总结分析上半年财政工作,我们还需要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防止收入下滑和防范财政风险任务艰巨。上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主要依赖煤炭、油品价格的回升。目前,延长石油集团仍欠缴我市石油开发费39.8亿元,下半年石油开发费的征缴将直接决定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在目前延长石油经营状况没有根本改善的状况下,确保完成收入任务、防范财政风险压力还很大。二是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还需不断完善。目前,财政资金管理中重速度轻效益、重分配轻管理、重增量轻存量的问题虽有改观,但重安排轻争取的问题还未完全改变,尤其是对目前从上到下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部分部门单位还不能完全适应,需下大力气予以改变。三是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和方式还需改进。在当前财政运行困难和国家严格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管严查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情况下,如何破解资金瓶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在目前不仅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而且更需要在理财观念、理财方式和工作方法上改进和创新。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坚持服务大局,推进“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型。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继续清理基金和收费,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减税降费效应。二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跟进力度,支持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十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十大建设工程”。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转移支付挂钩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促进新经济发展意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县区围绕转型发展、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及“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作,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实施财政中期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跨年度平衡和资金调度机制,增大建设资金调剂空间。三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基金,加大PPP项目实施和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力度,支持好重点领域及新区、南泥湾景区和中心城区建设。四是不断激活金融资源。支持现有投融资平台转型,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努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二)坚持民生优先,全面落实公共财政职能。一是全力以赴保收入。深化综合治税改革,推动落实税收优先要求和完善协同治税机制。完善非税收入激励措施,加大石油开发费征缴力度,加快国有资源(资产)资本化,不断拓展增收空间。二是加大向上争取。密切关注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我市调研的后续工作,持续跟进汇报争取,力争年内有所突破。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抓好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按照整体性、系统性要求,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三是守好民生底线。支持精准脱贫和移民搬迁工作加快推进,严格落实教育、养老、医疗、城乡低保、基本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民生政策,继续加大对文化、体育、社会治理创新等社会事业投入。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推动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和城市绿色智能发展。

(三)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深化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突出公开细化程度,倒逼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时跟进工作措施,确保全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下降不反弹。建立加快支出预算执行长效机制,将支出进度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促进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坚持以“县域为平台、项目为支撑”,加大中省市专项资金统筹,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集聚资金支持发展。规范市对县补助,夯实县区主体责任,除民生等刚性政策配套外,不再增开新的支出口子,保留的补助项目,变直接投入为以奖代补。三是不断规范运行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全面实施“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用绩效评价的全覆盖,弥补资金使用效益短板。四是加快推进市对县财政体制改革。以推进税制改革、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契机,调整市以下财政体制,理顺多层级、多板块管理格局,构建稳定的地方税体系,解决市级包揽过多和转型发展激励不够问题,激发县区发展活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延安市2017年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延安市2017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延安市市级2017年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延安市市级2017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附件:2017年上半年人大报告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