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 冯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财政收支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278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9.2%,增长17.8%,其中:税收收入5899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5%,增长5.6%;非税收入4378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1%,增长39.5%。分级次看,市级完成3083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2%,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167817万元,下降10.7%;非税收入140547万元,增长51.5%。县区完成71944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4.2%,增长21.5%,其中:税收收入422164万元,增长13.9%;非税收入297283万元,增长34.4%。全市13个县区收入全部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是近年来情况最好的一年。
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3935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5.7%,增长19.3%,其中:市级629016万元,增长42.9%;县区1764561万元,增长12.6%。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收入组织,圆满完成半年任务。一是夯实组织收入责任。年初结合经济运行形势和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和县区财政局认真分析、测算,逐县区、逐税种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并纳入对县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收入中,及时制定《县区财政预算执行考核办法》,对县区从收入进度、收入增幅、税收收入占比、支出进度及支出增幅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按月通报考核结果,促进县区切实担当收入组织责任,实现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上半年,面对减税政策力度的加大,财税部门坚持落实政策与加强征管并重。督促涉税部门提供涉税信息12.7万条,支持税务部门不断挖掘税收潜力,强化协税治税效果。稳步推进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完成石油、酒店、餐饮等6个重点税源行业风险建模,开展了石油、煤炭、建筑、金融等行业专项治理,进一步夯实税务征管数据基础,支撑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在坚决落实降费政策的同时,聚焦重点和薄弱环节,切实强化征管措施。入库石油开发费22.5亿元,增长38.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分别增长247.7%、44.3%和29.8%;清理入库以前年度拖欠水土流失补偿费3.2亿元。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无论是进度还是增幅,均位居全省市区前列。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严守“三保”底线。针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和基层财政运行存在问题,坚持将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作为今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组织开展财政风险防控排查的同时,建立了对县区“三保”预算安排审核、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审查问责的监控机制。预算执行中,按月统计“三保”支出执行情况,并对部分财政困难县进行了督查,促进县区全面落实“三保”责任。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市本级年初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7.6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41.9亿元,足额保障了还本付息需求。上半年,全市共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5.5亿元,占到全年任务的57.5%。三是支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按照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要求,市级共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2亿元,持续支持贫困户和贫困村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延长、延川、宜川3个贫困县不断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已整合资金5.1亿元,占年度整合计划的72.4%,全部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与此同时,针对县区资金周转困难问题,6月份市级专项调度资金2.6亿元,支持县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财政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保障职责,大力支持中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工作开展,已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378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2495万元,环保专项资金2415万元,促进了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是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财政预算安排服从服务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市级年初预算将公安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将辅警和聘用书记员工资9139万元全额纳入预算,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从上年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同时,对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也给予了保障。六是支持产业转型和重点项目建设。市级年初预算安排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9.9 亿元,占可安排财力的 18.3%。加大新增政府债券争取力度,已争取到位30.6亿元,拟用于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公立医院、基础设施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高度重视道路改造、交通智能化、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支持尽快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大力支持苹果产业后整理工作开展,市级采取先预拨后清算资金的方式,支持整理工作加速实施,目前已下达资金4009万元。七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上半年全市累计减免税收11.8亿元。稳步推进降费工作,今年1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为16%,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上半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新增银行授信额度12亿元,为18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5亿元,设立的应急还贷资金向企业周转资金23笔、2.1亿元。清理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6622万元,其中清偿中小民营企业账款340万元。
(三)严格财政管理,着力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市级年初预算安排时,对部门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项目支出压缩10%-15%。预算执行中,按月统计“三公”经费、会议费,动态分析预算单位经费支出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下降6%,会议费下降5%。二是强化预算约束管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严格预算追加管控,预算执行中,除中省新出台的增支政策、新增救灾应急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增重大专项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其他新增支出全部通过年初预算、上年结余资金调剂解决。对机构改革新组建或职责增加部门,经费通过划转方式解决,原则上不新增预算。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在未经批准或未落实资金的情况下,各单位不得购置设备、维修改造。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严禁各单位自行在外租赁,相关需求由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调剂安排,确实难以解决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通过市场化方式租赁。市级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原则上在政府集中办公区域安排会议场所,一般不得在宾馆酒店举办。三是强化市级机构改革经费资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结合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及要求,并有序推进经费资产清查、划转、接收和保障等工作。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力配合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适时推送财政信息,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月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逐项核查存在问题,协商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支持问题有效解决。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全部收回预算,调整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上半年,市本级已清理收回资金6466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今年市县区部门预算全部实现了公开时间、平台、内容和格式的“四统一”,市级政府预算和应公开136个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市县区财政全部按时公开了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更加全面地保障了群众对政府资金分配结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稳步推进绩效目标全覆盖。在市级先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强化部门对整体预算的支出责任,引导其全面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预算单位与财政联合会审绩效目标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上半年,市本级共编制绩效目标557个,涉及资金40.6亿元。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全面贯彻十九大和中央决策部署,印发了《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四是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夯实各级政府责任,调动县区加快发展积极性。落实《延安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区共同研究分析城区税源,明确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纳税人,促进独立财政体制规范运行。
总结分析上半年财政工作,我们还需要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突显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面临较大压力。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既得益于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也得益于去年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税费办理的延缓。下半年,随着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以及煤炭产量下滑、成品油销售价格回落等不利因素影响,市本级和能源县区都会面临税源不足、财力短缺的问题,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势必加大难度。二是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不强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国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宏观政策更加严格,高负债导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空间进一步压缩,财政保重点的能力严重削弱。另一方面,“三大攻坚战”和旧城改造、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财政资金需求越来越迫切,加之个别县区财力困难,兜“三保”底线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能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三是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过“紧日子”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中新开口子、新上项目、申请追加经费现象仍较为普遍。出台意见、办法时,均强调提标准、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大大超出了财力可能,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亟待维护。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按季采集涉税信息,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税收风险应对,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加大税源管控力度,对酒店、餐饮、建材及新引进企业开展专项稽查和纳税评估,防止税收流失。加强与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对接沟通,稳固石油开发费按月征缴机制,加大清理拖欠力度,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制止收过头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确保各级政府财力真实可用。认真落实市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强化收入预算执行分析,严防混库问题发生,维护财政体制的严肃性。启动老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尽力弥补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缺口。二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持续跟进财政部对我市财政运行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运营调研结果落实,继续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争取力度,全力支持重大民生项目推进和实施。认真研究预算管理、税制改革政策,密切关注中省财政项目资金安排,联合相关部门和县区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三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影响,通过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源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确保各级“三保”支出足额到位,财政平稳运行。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持续推进实质性减税,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强化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风险预警、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坚决制止违规举债行为。围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薄弱环节,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效。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等污染治理工作,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五个专项行动。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城市双修、老旧小区改造、医院建设、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等重大民生项目。全面兑现苹果产业后整理奖补政策,支持农业主导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继续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出国费、培训费、项目可研费和参加论坛、展会费用,全面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硬化财政预算约束,确保全年“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下降不反弹。严格管控新增预算,规范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坚决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延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设立、预算编制与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行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三是持续加强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出台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防范资金安全和廉政风险。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构建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四是稳步推进“财政云”建设。按照全省整体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为“财政云”上线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四)不断务实创新,推动财政改革纵深发展。一是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二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大力支持其加快发展,尽早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按照中省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稳步剥离融资平台公益性资产,厘清政府和市场责任,在逐步消化债务的基础上,通过充实资本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元化方式,实现财务长期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