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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7日在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延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要求,在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45746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6%,增长4.7%。

201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592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8%;增长5.1%,增收7585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562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8%,增长4%,增收40775万元;非税收入5029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4%,增长7.5%,增收35078万元。按原体制口径比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调整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石油开发费211210万元,共计完成17704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增长19.4%,增收287063万元。

2019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471761万元,增长12.4%,增支494878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615849万元,增长3.6%;城乡社区支出676303万元,增长4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65万元,增长8.3%;教育支出634252万元,增长1%;卫生健康支出350313万元,同比增长2 %;科学技术支出28323万元,增长25.7%;节能环保支出205858万元,增长5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840万元,增长4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684万元,同比增长9.8%;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206841万元,增长5.2%;交通运输支出203250万元,增长9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437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9%;增长69.1%,增收54903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10004万元,增长85.3%,增支6032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273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4.8%,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567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6.6%;增长3.8%,增收2424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23279万元,增长10.1%,增支57325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464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2%,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3569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8.6%,同比增长1.8%;非税收入1976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3.3%,同比增长15%。

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468614万元,增长16.3%。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75959万元,同比持平;城乡社区支出337368万元,增长5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42万元,增长13.8%;教育支出132300万元,同比增长9.5%;卫生健康支出138952万元,同比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1291万元,增长132.1%;节能环保支出58524万元,增长6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022万元,增长75.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982万元,同比增长3.4%;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97832万元,增长4.7%;交通运输支出104039万元,增长125.7%。

(1)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23305万元,财政支出完成1142664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519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1191万元。

(3)延安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965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77765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7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69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024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4%;增长73.7%,增收467943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带来的。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53852万元,增长79.5%,增支422419万元。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024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2916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6024万元。

(3)延安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70917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99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新区、延安南泥湾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缴入市本级国库,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执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0099万元(市本级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国企改革、“三大攻坚战”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4850万元(市本级收入),占年初预算的103.9%;增长7.9%,增收32646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33279万元,增长13.8%,增支52435万元。

以上数据为决算初步汇总结果,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复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中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

2019年,中省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07956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360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43483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9707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7174万元,分配市级80616万元,转贷县(市、区)级76558万元;专项债券239900万元,分配市级1278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112100万元。

截止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52727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33780万元,专项债务1893498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48066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56866万元,专项债务1723796万元。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综合施策,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夯实收入组织责任。年初结合经济运行走势和市以下财政体制,科学分解收入任务,精准落实征收责任。预算执行中,及时完善收入考核办法,按月通报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跟进督促指导,促进征管责任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落实税收保障制度,从第三方收集涉税信息47万条,通过比对分析征缴税款2274万元。筑牢信息管税基础,完成金税三期系统的并库运行。强化重点税源管控,完成石油、酒店、餐饮等6个重点税源行业风险建模,并在石油、煤炭、建筑、金融等行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治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罚没收入增长5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长4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长21%;清理收回历年拖欠水土流失补偿费1亿元,征收石油开发费42.8亿元,除当年实现应收尽收外,清理以前年度拖欠3亿元,有力支撑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全年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4.3亿元,较上年增加5.6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级财政运行压力,尤其是财政部在清理对地方的特殊政策时,单独保留了对我市的10亿元困难地区财力补助。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4.3亿元,较好支持了农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9.7亿元,较上年增加9.4亿元,有效支持了脱贫攻坚和基础设施、公立医院、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规模创历史新高,财政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较上年增加近50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增强风险意识,全力做好保基本、保重点工作。一是严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组织召开全市财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会,传导责任压力,统一思想认识,兜实保障底线,切实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要求落实到财政政策、财政运行、财政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对县(市、区)级工资、运转、基本民生预算安排和执行监督机制,按月核查支出情况,分析评估县(市、区)级资金保障水平,并针对实际困难,跟进资金调度、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支持措施,保障全面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目标。二是保障脱贫攻坚。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全市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亿元,占全省市县资金总量的19.8%,其中市本级安排4.5亿元,在全省市区中位于前列。持续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延长、延川和宜川县共整合资金10亿元。加大新增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力度,转贷县(市、区)级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7亿元,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坚持预算安排和支出管理并重,全市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96.8%,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达95.3%,分别高出省上要求4.8个百分点和15.3个百分点。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保障职责,市本级投入环境保护资金5.8亿元,较2018年增加1亿元。严格落实污染赔偿补偿制度,收缴水污染补偿资金1236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384.4万元,全部用于水污染防治。规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建设,累计落实建设资金23.3亿元,完工项目28个,项目绩效管理被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评为优秀等次。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印发了《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完善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将全市344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纳入债务监测平台,对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实现了全覆盖。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市本级安排还本付息资金29.4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41.9亿元,足额保障了还本付息需求。

(三)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中省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确保涉企收费只减不增。2019年,全市共减免税费28.3亿元,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市本级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378万元,全市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2.3亿元。市鼎源投资(集团)公司为2642户企业及农户融资担保18.6亿元,较上年增加15.5亿元。市本级设立的应急还贷资金向企业放款2.1亿元。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3.5亿元,占拖欠总额的59.1%,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市本级通过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37.6亿元,保障了公立医院、学校、棚户区改造、城市双修、旧城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四是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坚持财政预算安排服从服务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市本级将公安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将辅警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从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并对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也给予了保障。五是支持解决社会关切问题。用心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市本级下达治理城区交通拥堵资金1.3亿元,安排解决拆迁、安置等信访突出问题资金1.8亿元,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1亿元。

(四)严格财政管理,不断提升理财水平。一是扎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年初预算时,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全市一般性支出平均压减8.2%,其中市本级压减14.6%,均高于中省5%的要求。预算执行中,出台《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实施意见》,按月统计和动态分析预算单位经费支出状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努力推进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目标实现。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配合各级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及时推送系统所需的数据信息,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不断完善市级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规范运行。持续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市级部门单位存量资金3.3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统一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清单、办理流程和时限,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清理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做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更好落实。四是跟进财政监督检查。在全市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财政扶贫资金检查和减税降费实施效果检查,促进了相关重大政策落地。坚持检查与问题整改并重,尤其是对各级各方面发现的扶贫领域资金问题,认真排查,扎实整改,按期完成任务。五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立足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指导预算单位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实现了公开时间、平台、内容和格式“四统一”,公开的内容也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和资金项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资金更加安全高效使用。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明确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纳税人,调整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税费征管划解办法,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市以下财政体制,规范了市县(市、区)财政关系,同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促成省财政厅对延川县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增强了延川县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阶段性目标,并在2019年按期完成了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为精准绩效目标,夯实绩效管理责任,在市级实行了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对绩效指标会审制度,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适应陕西“财政云”推广要求,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全市统一取消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将会计核算业务回归预算单位,在落实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国库支付管理。顺利完成陕西“财政云”核心业务试点工作,为“财政云”在我市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全面完成了市本级机构改革单位经费资产清查、划转、接收和保障等工作。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8年度金融企业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通过人大对国有资产的依法监督,强化管理措施,规范资产管理。

总结2019年财政工作,还需持续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从收入方面看,我市“油财政”收入格局还没有改观,新的骨干财源尚未形成,随着石油产量增长空间收窄、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以及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影响,支撑收入增长的动力明显不足,组织难度会越来越大。从支出方面看,市县财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三大攻坚战”、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压力持续增大,加上落实高速公路等配套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状况,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更加凸显。二是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中新开口子、新上项目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刻意提标准、扩范围,大大超出了财力可能;项目决算、验收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尚未很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和使用效益不高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各级、各部门过“紧日子”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向上向外争取资金意识不强。在财政运行困难、政府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缩的形势下,部分县(市、区)和部门等靠思想仍然没有大的改观,向上向外争取资金主动性亟需加强。同时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影响到后期的项目评审和资金争取工作。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求,坚持“以收定支”,大力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明晰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管理融合;增强向上向外争取项目资金认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2020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计划、中省税费改革政策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637000万元,增长5%。

按照收入计划和财政体制匡算,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88447万元(含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4178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53006万元,下降51.4%,加上上年结余51984万元、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4037万元,收入总计709027万元。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93287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7500万元、债务还本资金78240万元,支出总计70902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70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3782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47175万元,收入总计1285004万元。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16020万元,滚存结余668984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84600万元,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375700万元,增长5.2%;非税收入208900万元,增长5.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省各类补助收入、新增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体制结算等,减去专项上解,收入总计1071140万元。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36140万元,补助县(市、区)级专项转移支付135000万元,支出总计107114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454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95万元,教育支出63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09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2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3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4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79万元,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713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956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随着中省专款陆续下达及上年结转项目的执行,年底实际支出将超过年初预算安排水平。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50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43340万元,非税收入206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省各类补助收入、新增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体制结算等,减去专项上解,收入总计10179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2972万元,补助县(市、区)级165000万元,支出总计1017972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9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240万元,非税收入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体制结算、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3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000万元。

(3)延安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68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5240万元,非税收入15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体制结算等,收入总计410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027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9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80万元,非税收入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体制结算等,收入总计111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141万元。

2020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417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5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63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下降主要是市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的结果。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38000万元,下降60.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减少。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21010万元,收入总计459010万元。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50951万元,补助县(市、区)级专项转移支付56309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00万元、债务还本资金41750万元,支出总计459010万元。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380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899万元,收入总计458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7890万元,补助县(市、区)级专项转移支付376909万元,加上债务还本资金14100万元,支出总计458899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级补助收入899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96万元,收入总计899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9996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89996万元。

(3)延安新区。上级补助收入220000万元,收入总计2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92350万元,加上债务还本资金27650万元,支出总计220000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上级补助收入107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万元,收入总计10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7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48000万元(市本级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国企改革、“三大攻坚战”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56503万元(市本级收入),加上上年结余487742万元,收入总计944245万元。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309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3303万元。

四、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继续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纳税人切实享受改革红利,尤其要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引进新经济企业,落实上市奖励、贷款贴息等财政扶持政策。加强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联合开展在线审批、“政银担”合作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做大担保业务。三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积极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为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落地延安打好基础。拓展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支持工业园区、高铁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下达拨付债券资金,提升使用效率,及早发挥促发展、稳增长作用。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完善市对县(市、区)激励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会同县(市、区)级共同做好中省转移支付争取工作,不断增强财政实力,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综合研判我市经济运行形势,分解落实财政收入计划,夯实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责任。紧盯石油、煤炭、房地产等行业,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确保做到应收尽收。深化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挥“大数据”优势,围绕服务纳税人、监控风险点、监督税务人,做好“大服务、大风控、大监督”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管税效能。稳固石油开发费征缴机制,在实现按期清缴的基础上,尽力清收以前年度欠款。及时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石油价格变动对财政收入影响,提早做好应对工作,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二是严格支出管控。认真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市本级部门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统一压缩15%,专项业务经费以及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缩20%,取消各类非税收入与支出挂钩机制,县(市、区)级也要在上年压缩的基础上合理压减。实施零基预算,对超出国家标准的民生政策予以清理,对超过五年或无政策支持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予以取消,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专项资金预算扣减机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对超过规定时限、逾期3个月以上未下达的,按一定比例扣减预算,收回资金统筹使用。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除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确定重大事项以及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全面清理结余和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加快盘活旧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收入全部用于重点支出。三是继续加强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强与中省财政对接,力争延长对我市一次性困难地区财力补助期限。认真研究预算管理、税制改革政策,提早谋划工作和储备项目,积极做好向上向外争取工作。坚持谁争取谁使用原则,并对争取成效好的部门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县(市、区)级、部门向上向外争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保基本、保重点,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兜实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落实人员工资、国家标准民生政策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合理安排机构运转经费,加强对县(市、区)级工资、运转、基本民生支出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控,加大重点监测和摸排力度,确保不出风险、不留缺口。二是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方面,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五个不减”要求,聚焦剩余5062户8745人全部脱贫,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持续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确保投入力度不减;跟进落实对“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的帮扶措施,有效防范边缘人口致贫、脱贫人口返贫风险;支持苹果产业后整理,足额落实智能选果线、冷气库建设和龙头企业奖补政策,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养护资金,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继续优化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在支持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支持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建立大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河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早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促进突出环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面,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完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持续保持对违规举债高压态势,坚决制止边偿债、边举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守牢风险底线。三是把稳就业放在首要位置。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岗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援企稳岗。稳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让大家充分享受经济发展红利。四是持续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发展教育事业,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在分配中省市教育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解决城区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积极服务健康延安建设,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支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持我市医疗单位与国内先进医疗机构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资金需求,支持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支持实施城市“双修双改”和推进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支持免费开放宝塔山景区、博物馆和革命旧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立足务实创新,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省部署,有序推进市以下教育、科技、交通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项资金设立,实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执行与绩效挂钩,强化预算和绩效双重约束。加快理顺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健全队伍,确保乡镇财政职能有效履行。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求和“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的质量标准,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普遍适用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以更有力措施,倒逼部门不断加强预算和项目管理,推动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是积极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加快建设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不断优化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预算单位账务核算和资产管理行为。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通过报告制度的落实,完善资产管理措施和手段,确保国有资产统计结果真实、准确、可靠。五是规范单位支出管理。按照全省整体部署和安排,扎实做好“财政云”上线后的各项配套工作,全程跟踪上线运行情况,加大对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的点对点指导培训,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继续配合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促进支出效率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附表.pdf

          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工作推进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