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冯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1-6月份,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和石油价格暴跌影响,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516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5.9%,同比下降10.9%,其中:税收收入4637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1.8%,下降21.4%;非税收入2879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5%,同比增长13.5%。分级次看,市级完成2294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9.2%,同比下降18.2%,其中:税收收入140489万元,下降16.3%;非税收入88941万元,同比下降21.1%。县(市、区)级完成5222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9.6%,同比下降7.3%,其中:税收收入323225万元,下降23.4%;非税收入199039万元,同比增长41.2%。
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12891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7.7%,下降11.1%,其中:市级501595万元,下降20.3%;县(市、区)级1627316万元,下降7.8%。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主要特点
(一)多措并举,全力稳住财力基本盘。一是夯实收入责任。年初结合经济运行形势,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认真分析、测算,逐县区、逐税种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夯实收入组织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从收入进度、收入增幅、税收收入占比、支出进度和支出增幅等多个方面对县(市、区)级进行考核,并按月通报考核结果,促进征管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税收征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石油价格暴跌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制定应对措施,探索建立纳税评估、风险核查、税务审计、税务稽查等管理互动机制,通过开展实时风险模型指标验证、重点税源风险建模工作,入库税款和滞纳金10085万元,通过立案检查、督导自查查补税款2666万元。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提取加工信息10万余条,为经济分析、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保障。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按照“以票控费、以票促收”要求,全面清理、核查非税收入票据,严格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弥补税收短收。加强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对接,在企业运营困难的情况下,共征缴石油开发费9.7亿元,支撑非税收入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保障了县(市、区)级财政的基本运行需求。四是向上争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财政局认真研究中省政策,多次赴省进京汇报,共争取到位特殊转移支付等资金40.4亿元,有效弥补了财力缺口,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储备项目,全力争取专项债券,截至目前已落实到位24.7亿元,较好发挥了稳投资、补短板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提高站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是全力支持企业发展。顶格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扶持政策,1-5月份共减免税费8亿元。全面落实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的减、免、缓、返政策,提高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上半年共减免社会保险费5.1亿元。市鼎源投资(集团)公司采取减免担保费、降低反担保等措施,全力解决疫情期间企业运行困难问题,共为16户企业担保贷款1.8亿元,减免担保费112万元。与省农担合作,针对农户开展“惠农e贷”业务,为4704户农民提供7.19亿元担保支持。支持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扶持政策,共可为企业提供10亿元额度的低成本、普惠性贷款,财政贴息预计1250万元,有效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二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全面落实疫情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对企业租赁减免政策,减免房租859万元;争取中省就业、稳岗、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资金2.5亿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00万元,足额落实支持新经济发展、企业挂牌入库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奖补政策。全市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亿元,较好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三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传导责任压力,夯实县(市、区)级“三保”责任。市财政局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对县级“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的监测机制,组织人员按季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县(市、区)级守住“三保”底线。
(三)优化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落实财政保障职责,建立应急支付通道,通过财政直接拨款、预拨及银行垫付等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上半年全市共落实抗疫资金1.7亿元,其中市级0.5亿元,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二是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全市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9亿元,其中:市级3.1亿元,县级5.8亿元,做到了焦点不散、投入不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并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合规性审查工作,上半年延长、延川、宜川县共整合资金8.2亿元。严格落实扶贫资金“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60%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成效日益明显。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持续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保障职责,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亿元,为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保卫战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累计引导社会资本19.3亿元参与污水、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助推生活污水、垃圾有效治理。四是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上半年,全市共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6.7亿元,其中:市级8.4亿元,县级8.3亿元。将全市3443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纳入债务监测平台,实现债务监测和风险预警全覆盖。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违规举债问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四)加强管理,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严格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市本级对日常公用经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统一压缩15%,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20%以上。认真落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超过五年、无政策支持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共取消专项资金28项、9.7亿元,清理教育、社保领域过度民生政策4项、1.4亿元,压减绩效评价较差的专项资金预算1.5亿元,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预算执行中,除救灾应急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其他一律不再新增预算。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出台《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明晰资产管理要求,夯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工作,首批处置老城区资产748万元。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开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出台《延安市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四是推进乡镇财政所建设。按照全省改革要求,推动全市114个乡镇(街道)完成财政所建设,并逐步理顺财政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财政管理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作用。
总结分析上半年财政工作,还需要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突显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保平衡、保重点压力巨大。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面临生存挑战,全面复工复产还有诸多困难,石油、煤炭市场不振,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加上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预计我市全年地方财政收入会出现较大短收,即使新增中央财力弥补后,财力缺口仍然巨大,特别是市级财政运行面临严峻挑战。二是向上向外争取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今年全国专项债券新增1.6万亿,这是难得的政策机遇。但从我市实际情况看,由于市县部分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提前研究谋划不足,相关准备工作不充分,存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多、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争取新增份额中缺乏竞争优势。三是防范化解债务压力较大。近几年,我市进入还债高峰期,今年又遇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冲击,对原本就捉襟见肘的预算盘子带来巨大冲击。上半年,全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占全年任务的31.6%,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占全年任务的21.2%,后半年债务化解压力巨大。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综合施策,确保财政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在顶格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期间扶持政策的同时,持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平台部署,加大数据管理利用和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税费征管效率,确保做到应收尽收。预算执行中,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同时针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和能源价格动荡等复杂因素,科学分析研判,加强财政收入和支出预测,为今年保平衡和明年预算编制打好基础。二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持续跟进财政部困难地区一次性财力补助落地,尽力弥补财力缺口。认真研究预算管理、税制改革政策,推动提高煤炭资源税税率,为后期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做好基础工作。积极会同各县(市、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紧盯“两新一重”项目和国家支持领域,采取有效措施,抢抓机遇,努力争取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在我市落地。三是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落实“一竿子插到底”要求,加强对资金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全过程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坚持从紧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持续压减一切不必要支出。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把支出关口落实落细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再次梳理年初预算安排,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执行进度滞后、受疫情影响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预算适时进行调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各预算单位需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差旅、培训、维修维护等一般性支出,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集中财力保基本。除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应急救灾等重大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不出台新增支出事项,不追加安排一般性支出。二是强化“三保”工作责任担当。“三保”是财政工作的底线,是今年财政工作的硬任务。预算支出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到位后,才能安排其他支出。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三保”保障不到位的县(市、区),省政府将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制定本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快速响应,做到万无一失。同时,结合库款情况,优先用于“三保”、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需求,前瞻性做好压力测试,做到心中有数。
(三)坚持聚焦重点,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好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通过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政策并举,聚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让企业真真切切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将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结合起来,加快补齐“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短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帮扶政策,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实现。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用好风险缓释工具,强化风险预警、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坚决制止违规举债行为,确保全年债务消化目标完成。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争取专项债券、撬动社会资本等方式,全力支持城市双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供水、垃圾处理、雨污分流、绕城高速等重大民生项目。
(四)坚持务实创新,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省部署,有序推进市以下教育、科技、交通、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明晰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二是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全面启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补齐弱项短板,切实发挥乡镇财政“最后一公里”监管作用。四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突出部门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管理责任,防止目标跑偏、资金脱靶。强化绩效应用,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问效、低效压减、无效问责。五是持续抓好陕西“财政云”上线后各项工作的推进和深化,特别是会计集中核算退回预算单位后,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适应及其规范完善,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奠定扎实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