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 冯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大会提交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全市财政决算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592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9.8%,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10562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8%,增长4%;非税收入5029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4%,增长7.5%。按原体制口径比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调整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石油开发费211210万元,共计完成17704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增长19.4%。
2019年,全市上划中央收入2484148万元,增长3.8%;上划省级收入414070万元,增长8.4%。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457469万元,增长4.7%。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50835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147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794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565035万元,上年结余160654万元,收入总计4931043万元。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47176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113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736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84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27032万元,支出总计480391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713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43712万元,增长69.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386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79100万元,上年结余99791万元,收入总计193898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10004万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9275万元,调出资金337726万元,支出总计188700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198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27309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1122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13673万元,收入总计1324894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013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4762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464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2%,同比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3569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8.6%,同比增长1.8%;非税收入1976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3.3%,同比增长15%。
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9147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92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0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78150万元,上年结余91635万元,收入总计1494873万元。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46861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658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867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10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27000万元,支出总计142002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485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1)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2330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435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92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0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29626万元,上年结余91635万元,收入总计1152296万元。财政支出完成114266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199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8679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27000万元,支出总计109234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994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51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23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559万元,收入总计29311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119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8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10万元,支出总计2878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2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3)延安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96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627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44965万元,收入总计285557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7776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870万元,支出总计27189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366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852万元,收入总计27709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699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1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汇总统计,2019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070万元,下降12.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0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市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的结果。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02482万元,增长73.7%,增收46794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2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8258万元,上年结余71831万元,收入总计152344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53852万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0533万元,调出资金318051万元,支出总计150243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01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0248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18258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8258万元,上年结余71831万元,收入总计5143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291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956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0533万元,调出资金69527万元,支出总计49341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089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级补助收入139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6024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559万元,支出总计13958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延安新区。上级补助收入8554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7091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9562万元,调出资金244965万元,支出总计85544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上级补助收入14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99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0099万元,全部为市本级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国企改革、“三大攻坚战”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9528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75119万元,收入总计97040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78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22562万元。
(三)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上级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07956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236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55902万元。
2019年,共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197918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212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57912万元。
(四)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19年,全市共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9.7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72亿元,分配市级8.06亿元,转贷县(市、区)7.66亿元;专项债券23.99亿元,分配市级12.78亿元,转贷县(市、区)11.21亿元。
2019年,全市共计发行置换政府债券55.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43亿元,分配市级18.87亿元,转贷县(市、区)12.56亿元;专项债券23.92亿元,分配市级23.05亿元,转贷县(市、区)0.87亿元。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52.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3.38亿元,专项债务189.35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48.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5.69亿元,专项债务172.38亿元。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综合施策,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夯实收入组织责任。年初结合经济运行走势和市以下财政体制,科学分解收入任务,精准落实征收责任。预算执行中,及时完善收入考核办法,按月通报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跟进督促指导,促进征管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落实税收保障制度,从第三方收集涉税信息47万条,通过比对分析征缴税款2274万元。强化重点税源管控,完成石油、酒店、餐饮等6个重点税源行业风险建模,并在石油、煤炭、建筑、金融等行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治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罚没收入增长5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长4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长21%;清理收回历年拖欠水土流失补偿费1亿元,征收石油开发费42.8亿元,除当年实现应收尽收外,清理以前年度拖欠3亿元,有力支撑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全年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4.3亿元,较上年增加5.6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级财政运行压力,尤其是财政部在清理对地方的特殊政策时,单独保留了对我市的10亿元困难地区财力补助。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4.3亿元,较好支持了农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9.7亿元,较上年增加9.4亿元,有效支持了脱贫攻坚和基础设施、公立医院、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规模创历史新高,财政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较上年增加近50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增强风险意识,全力做好保基本、保重点工作。一是严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落实全市财政风险防控措施,传导责任压力,兜实保障底线,切实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要求落实到财政政策、财政运行、财政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对县(市、区)级工资、运转、基本民生预算安排和执行监督机制,按月核查支出情况,分析评估县(市、区)级资金保障水平,并针对实际困难,跟进资金调度、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支持措施,保障全面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目标。二是保障脱贫攻坚。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全市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亿元,占全省市县资金总量的19.8%,其中市本级安排4.5亿元,在全省市区中位于前列。持续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延长、延川和宜川县共整合资金10亿元。加大新增政府债券用于脱贫攻坚力度,转贷县(市、区)级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7亿元,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坚持预算安排和支出管理并重,全市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96.8%,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达95.3%,分别高出省上要求4.8个百分点和15.3个百分点。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保障职责,市本级投入环境保护资金5.8亿元,较2018年增加1亿元。严格落实污染赔偿补偿制度,收缴水污染补偿资金1236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384.4万元,全部用于水污染防治。规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建设,累计落实建设资金23.3亿元,完工项目28个,项目绩效管理被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评为优秀等次。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印发了《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完善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将全市344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纳入债务监测平台,对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实现了全覆盖。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市本级安排还本付息资金29.4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41.9亿元,足额保障了还本付息需求。
(三)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上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确保涉企收费只减不增。2019年,全市共减免税费28.3亿元,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市本级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378万元,全市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2.3亿元。市鼎源投资(集团)公司为2642户企业及农户融资担保18.6亿元,较上年增加15.5亿元。市本级设立的应急还贷资金向企业放款2.1亿元。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3.5亿元,占拖欠总额的59.1%,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市本级通过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37.6亿元,保障了公立医院、学校、棚户区改造、城市双修、旧城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四是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坚持财政预算安排服从服务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市本级将公安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将辅警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从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并对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也给予了保障。五是支持解决社会关切问题。用心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市本级下达治理城区交通拥堵资金1.3亿元,安排解决拆迁、安置等信访突出问题资金1.8亿元,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1亿元。
(四)严格财政管理,不断提升理财水平。一是扎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年初预算时,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全市一般性支出平均压减8.2%,其中市本级压减14.6%,均高于国家和省上5%的要求。预算执行中,出台《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实施意见》,按月统计和动态分析预算单位经费支出状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努力推进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目标实现。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配合各级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及时推送系统所需的数据信息,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不断完善市级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规范运行。持续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市级部门单位存量资金3.3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统一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清单、办理流程和时限,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清理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做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更好落实。四是跟进财政监督检查。在全市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财政扶贫资金和减税降费实施效果检查,促进了相关重大政策落地。坚持检查与问题整改并重,尤其是对各级各方面发现的扶贫领域资金问题,认真排查,扎实整改,按期完成任务。五是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立足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指导预算单位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实现了公开时间、平台、内容和格式“四统一”,公开的内容也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和资金项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资金更加安全高效使用。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明确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纳税人,调整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税费征管划解办法,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市以下财政体制,规范了市县(市、区)财政关系,同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促成省财政厅对延川县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增强了延川县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阶段性目标,并在2019年按期完成了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为精准绩效目标,夯实绩效管理责任,在市级实行了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对绩效指标会审制度,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适应陕西“财政云”推广要求,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全市统一取消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将会计核算业务回归预算单位,在落实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国库支付管理。顺利完成陕西“财政云”核心业务试点工作,为“财政云”在我市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全面完成了市本级机构改革单位经费资产清查、划转、接收和保障等工作。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8年度金融企业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通过人大对国有资产的依法监督,强化管理措施,规范资产管理。
总结2019年财政工作,还需持续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从收入方面看,我市“油财政”收入格局还没有改观,新的骨干财源尚未形成,随着石油产量增长空间收窄、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以及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影响,支撑收入增长的动力明显不足,组织难度会越来越大。从支出方面看,市县财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三大攻坚战”、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压力持续增大,加上落实高速公路等配套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状况,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更加凸显。二是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中新开口子、新上项目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刻意提标准、扩范围,大大超出了财力可能;项目决算、验收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尚未很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和使用效益不高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各级、各部门过“紧日子”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向上向外争取资金意识不强。在财政运行困难、政府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缩的形势下,部分县(市、区)和部门等靠思想仍然没有大的改观,向上向外争取资金主动性亟需加强。同时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影响到后期的项目评审和资金争取工作。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附件:附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