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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  冯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开好局起好步。

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706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6%,增长15.8%,其中:税收收入53614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9.3%,增长15.6%;非税收入3345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2.9%,增长16.2%。分级次看,市级完成2643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2.7%,增长15.2%,其中:税收收入169491万元,增长20.6%;非税收入94829万元,增长6.6%。县(市、区)级完成6063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增长16.1%,其中:税收收入366651万元,增长13.4%;非税收入239711万元,增长20.4%。

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18202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1.5%,增长2.5%,其中:市级538068万元,增长7.3%;县(市、区)级1643953万元,增长1%。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主要特点

(一)积极有为,财政运行保持平稳。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研判财政经济形势,主动把财政收支管理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棋局中谋划推进,体现财政担当、彰显财政作为。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7.1亿元,增长15.8%,实现恢复性增长;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18.2亿元,增支5.3亿元,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二是聚焦聚力向上争取。主动适应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中省政策,拟定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办法,督导部门、县区提前谋划,全面提高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多次赴省进京反映延安财政困难情况,努力争取对延安特殊政策支持。上半年,争取中省资金154.75亿元,极大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三是抓好财政直达资金机制落实。强化直达资金监管,督促县区加快资金分解细化进度,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惠企利民作用。1-6月份,中省下达我市直达资金预算指标49.37亿元,已分配45.43亿元,分配率达92%,形成支出33.78亿元,其中75%用于“三保”支出,确保了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二)持续加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会同税务部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评估调研,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6月份,全市累计减税降费4.76亿元,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来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投资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项目,提升产业发展母基金效益。深化政银担企合作,将银行授信规模扩大到34.5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8户中小微企业和4299户农户提供担保贷款7.07亿元;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鼎易保”业务,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担保手续,6户小微企业获批300万元贷款担保。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安排市级资金11675万元,重点支持新经济、非公经济、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和企业挂牌、上市奖补政策兑现。综合运用政策工具支持企业发展,积极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做大做强,进一步培育财政增收潜力。

(三)有保有压,全面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各类规划、方案、可研性报告费用支出。坚持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30项,其中:压减29项、取消1项,累计节约资金10.8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77亿元。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紧紧围绕中省投资导向和扶持政策,加强资金统筹,预算安排基本建设资金82236万元。同时,强化债券项目申报指导,加强债券支出进度跟踪监测,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滞后单位进行督办,有力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目前已到位资金23.13亿元,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三是接力推进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亿元,确保比攻坚期内专项扶贫投入不下降。编制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就脱贫县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落实资金3000万元,持续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以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10个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下达资金1500万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四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与治理。安排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2.99亿元,较上年增长5.5%。争取并下达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亿元,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获得未来3年9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助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和减污降碳目标实现。五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投入资金29334万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加大失业稳岗返还力度,下达就业补助资金8498万元。统筹资金29.8亿元,支持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职业教育发展。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9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低收入群体租赁补贴。拨付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补贴、高龄老人补贴、优抚对象补助等65410万元,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四)严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测,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全力筹措资金支付债务本息;对需由县(市、区)和企业自偿的债务,督促按期或提前还款。1-6月份,全市累计化解政府债务72.8亿元,占全年任务的64.2%。二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政府性债务开展实地排查,同时,对全市2018年9月至2020年底隐性债务化解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系统核查,吃清了债务底数,确保债务化解工作真实、准确。三是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建立县级“三保”执行情况监控机制,强化对预算安排、执行、监控、预警各个环节监管措施,确保“三保”支出安排不留缺口。专项调研志丹、延川县财政运行情况,为涉油县区财政运行查找症结、把脉开方。通过全市各级共同努力,1-6月份,“三保”支出114.9亿元,支出进度50.6%,超序时进度0.6个百分点,“三保”工作得到很好落实。

(五)提质增效,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着力推进体制机制调整。印发《关于调整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生产销售收入解缴级次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市县税收分享机制。努力在政策上寻求突破,推动构建中省阶段性财力补助置换石油开发费新机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涉油市县财政保障问题。二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选取31项市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32亿元,推动财政资金持续提质增效。三是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上半年,全市已公开政府采购意向1007项,100余家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后续整改工作,逐笔核实老城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确保资产管理专人负责,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拟定《延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持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五是推进财政信用体系建设。率先制定出台《延安市财政局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明确“红黑名单”列入标准,严明财政奖惩措施,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财政贡献。

总结分析上半年财政工作,还需要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突显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收支“紧平衡”状况更加凸显。上半年,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与去年同期基数较低有关,预计后半年收入增长趋缓。加之中央财政取消“两万亿”特殊补助政策,较上年减少我市财力性转移支付36.8亿元。同时,兜牢“三保”底线、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十四运举办等都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压力很大。二是防范化解债务压力较大。近几年,我市进入还债高峰期,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逐年增大,预算盘子安排捉襟见肘。同时,部分县(市、区)债务风险等级较高,需要高度关注财政运行潜在风险。三是向上向外争取力度仍然不足。在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方面,市县部分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提前研究谋划不足,相关准备工作不充分,存在项目储备不多、质量不高等问题,缺乏竞争优势情况始终没有改观。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政策效能,加快预算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一)持续发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完善税源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的税收比对分析,加快完成票据电子化改革,夯实税收基础,强化税收稽查,实现应收尽收。密切关注经济走势,针对疫情和能源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科学分析研判,加强财政收入和支出预测,为今年保平衡和明年预算编制打好基础。二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积极配合指导县(市、区)和部门,全力抓好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和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资金,有效弥补项目资金缺口,缓解财政压力。持续跟进财政部石油开发费置换转移支付事项,推进石油开发费征缴机制改革。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监控分析研判,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常态化直达机制平稳运行,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重点领域支出得以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重点,强化财力保障水平。一是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促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制造业发展等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有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二是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密切关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使用,特别是针对今年债券发行较慢的实际,加强前瞻性分析和事前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尽可能多的实现实物工作量。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坚决不留“三保”支出缺口,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做好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资金保障工作。

(三)从严从紧,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着力解决预算统筹力度不足、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再次梳理年初预算安排,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执行进度滞后、受疫情影响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预算适时进行调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三是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差旅、培训、维修维护等一般性支出,对无实质内容的各种规划、培训、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集中财力保基本。后期,除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重大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不出台新增支出事项,不追加安排一般性支出。

(四)务实创新,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抓好债务管理。在前期债务排查摸底基础上,实施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将违规举债和隐性债务化解列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推进地方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强化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修订出台市级部门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三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教育、科技、应急、生态、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形成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附件: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