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 张炳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起点、新征程,聚焦“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乘势而上,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精准施策,全力以赴做好经济稳增长工作。
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5152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4%,同比增长45.5%,其中:税收收入7707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5%,同比增长57.2%;非税收入18074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9.7%,同比增长8.1%。分级次看,市级完成2812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7%,同比增长43.9%,其中:税收收入202603万元,同比增长44.9%;非税收入78612万元,同比增长40.8%。县(市、区)级完成6703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同比增长46.3%,其中:税收收入568180万元,同比增长1.5倍;非税收入102132万元,同比下降57.4%。
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29616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3.3%,增长5.2%,其中:市级587716万元,增长9.2%;县(市、区)级1708446万元,增长3.9%。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主要特点
(一)坚持稳中求进,强化收支管控,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抓好收入组织。联合税务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目标早谋划、早部署,做实做细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全面上线运行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动态监测重点税源,确保应收尽收。在税收收入受政策性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工作,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市级财力缺口。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5.15亿元,增长45.5%,为全省财政收入稳增长做出贡献。二是抓牢政策机遇。围绕中省稳经济工作部署,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并定期通报科室争取资金成果,上半年共争取中省资金204.54亿元,切实强化稳增长资金保障。三是抓实支出进度。强化支出进度监测,加快存量资金清理。督促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下达直达资金94.53亿元,分配率90%,支出进度65.7%。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29.62亿元,增长5.2%,实现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
(二)坚持精准施策,强化政策效能,有效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统筹政策支持稳增长。坚持落实落细中省和市委、市政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要求,及时响应、迅速跟进,聚焦留抵退税、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有效投资、助企纾困、民生社保等13个方面,梳理形成财政稳住经济发展39条具体措施,指向明确,对症下药,全力以赴护航经济稳健运行。二是多措并举助企纾困。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加强政策的宣传、执行和监督。截至目前,累计减税降费32.67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0.27亿元,极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积极落实社保减免缓政策,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服务模式,及时拨付稳岗返还和就业资金1.59亿元,延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房租减免政策至6月份,下达“五上”企业扶持补贴资金1314万元,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三是提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采购份额6.93亿元,占比达97.3%。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缩短资金支付期限至60日内,市级清理退还保证金245万元,通过增加市场机会,助力中小企业爬坡过坎、健康发展。四是积极用好财政金融政策。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并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截至6月底,在保273笔,金额38.76亿元,较2021年增加15.16亿元,同比增长80%。
(三)坚持优化支出,强化重点保障,统筹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中统筹发展与安全、需要与可能,打破原有条块,优化整合为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三大板块,其中保基本板块占支出的51.7%,防风险板块占33.3%,促发展板块占15%,有效杜绝撒胡椒面现象,全力以赴保重点、重点保。二是集中财力支持项目建设。紧紧围绕中省投资导向和扶持政策,统筹财力8.23亿元支持基本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延塞快速干道、人民医院改扩建等民生项目。同时,强化债券项目申报指导,争取专项债券16.96亿元、一般债券24.65亿元,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和逆周期调节作用,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市级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52亿元,对3个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行联合会审,计划整合资金5.75亿元。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奖补资金4067万元,下达整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5000万元,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652万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四是提升生态保护成效。市级安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2.07亿元,支持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北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供热补贴等项目实施。积极落实生态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安排县(市、区)水污染治理补偿资金949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水污染治理到位、水环境明显改善的县(市、区)。出台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推进项目实施,着力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安排资金1.43亿元,重点保障教育、医疗、食品安全、交通畅通、便民服务等“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统筹各级财力安排社会救助资金5.76亿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9亿元,支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改革破题,充分发挥财政基础治理作用。一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牵头制定《延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依法依规对政府项目投资各环节予以规范,形成概预决算贯通管理机制,全面强化概预算约束,着力破解项目超概、投资浪费、财政被动买单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二是构建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从7月份开始,市级财政按照3%的比例,从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产业发展资金。同时,起草了《延安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明确支持产业发展的范围和方式,并创新提出可给予产业项目直接资金支持,与留抵退税等政策协同发力,凸显了推动产业的决心。三是深化预算制度管理改革。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突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同时,从预算管理制度层面对“基本建设”“产业发展”予以规范,与《细则》《办法》形成闭环管理效应。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与社保基金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四本预算”全覆盖,并依托“财政云”平台实现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同编制、同下达。全面推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深入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82亿元。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一体化融合。
(五)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支出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财政保障,建立市对县级“三保”预算审查、执行月报和库款监测机制,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下达优先、库款拨付优先。1-6月份,全市“三保”支出123亿元,占预算的50.5%,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二是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建立“并联审批、纵向联动、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目前,2021年发行的87个项目、49.16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2022年专项债券16.96亿元全部发行。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重点梳理延川县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债务情况,进一步吃清债务底数,细化落实年度化债任务,上半年,全市累计化解到期政府隐性债务25.3亿元,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的85%。四是纾解国有企业资金压力。集中对延安城投集团、旅游集团、水务集团、新投集团承建的204个政府委托、指定及公益类项目进行研判,厘清政企边界,明晰投资责任。同时,建立企业纾困机制,合理纾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降低企业运行风险。五是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制定8个分领域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核查抽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9项,已整改16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总结分析上半年财政工作,还需要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突显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压力较大。虽然上半年财政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受经济下行压力、疫情防控常态化,特别是增值税留抵退税额造成收入缺口,部分县(区)收入较上年同期存在不同程度的负增长。二是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经济稳增长要求财政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较大,部分县(市、区)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后期支出压力较大。三是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缓慢。因项目谋划不实、储备不足、质量不高等因素,导致2021年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较慢,多次被省上通报,虽经多方协同发力于5月份全部支出,但仍需持续关注后续实际工作量及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四是财政管理工作仍有薄弱环节。过紧日子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还需加强;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意识还不够强,体制机制有待创新;部门单位财务力量薄弱,存在重视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财会监督力度不够,在制度建设、组织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加强。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一次全会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稳经济大盘政策效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夯实“稳”的根基,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稳定财政运行。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依法合规组织财政收入,在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等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与税务、人行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完善收入征管体系与征管手段,确保应收尽收,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抢抓稳增长政策机遇,争取中省更多支持,提升财政保障水平,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向上争取考核工作机制,激励县(市、区)和部门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同心协力把争取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全力保运转稳经济。高度关注收支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在动态变化中平衡好财政预算,确保运行安全。对新出的政策加强资金测算,及时保障好资金需求,避免出现缺口。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适时出台增量政策,下好先手棋,打足提前量,确保政策、资金跑在风险、困难前面。
(二)创新“防”的举措,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一是严格“三保”支出。每月测算“三保”支出需要,提前筹集调度库款资金,足额保障“三保”刚性兑付。严格管理财政库款,加大暂付性款项清收力度,严防占用库款造成财政运转困难。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二是严格债务管理。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优化分年度化解方案,抓好法定和隐性债务动态监测,着力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进一步厘清政企债务边界,明晰还债主体,加强企业负债约束,严防企业债务风险向政府传导。三是严格预算管理。落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预算评审,严禁无预算开工和项目超概算,消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
(三)找准“进”的支点,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一是加大市场主体支持。巩固提升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效,通过综合施策叠加发力,助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帮助企业焕发生机。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建设,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壮大财源基础,做大财政“蛋糕”。二是加大财政支出强度。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政策效应、创新投入方式,千方百计保障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整合财政资金,大力支持6条工业产业链、4条农业产业链和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做大做优特色财源。三是加大债券投资带动效应。对于已发行债券,督促县(市、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破解制约项目实施的瓶颈问题,确保8月底前完成支出。同时,及时组织做好2023年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债券撬动和拉动投资作用。四是加大财政金融协同。积极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做好投资布局和项目储备,夯实合作基础,提高合作层面,撬动更多资源要素集聚。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普惠金融政策协同力度,用好央行再贷款贴息等金融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附件:附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