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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
专项资金(耕地保护激励)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资环〔2025〕75号文件,下达2025年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耕地保护激励)143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度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耕地保护激励方向)预算明细表

县(市、区)

省级(万元)

市级(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宝塔区

100

2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延长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延川县

100

2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子长市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安塞区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吴起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志丹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甘泉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富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洛川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黄陵县

10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宜川县

100

1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黄龙县

100


耕地保护激励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64号

合计

1300

130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