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延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抢抓资本市场改革重大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鼓励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根据《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指导、梯度推进,政府做好支持服务,统筹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私募基金投资驱动作用、中介机构专业作用、监管部门指导作用,统筹各板块、境内外,完善区域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置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力争三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以上,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达到20家。发挥上市(挂牌)公司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排头兵作用,引领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企业股改规范。聚焦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重点产业链和园区培育企业及各类企业孵化载体孵化企业,推动集中股改,提供资本市场公益辅导与上市孵化。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股改,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加大股改企业激励,将股改企业及时纳入上市培育体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引导企业坚守创业初心、坚持主业恒心,以上市为标准,严格规范运作,办一流企业、创一流业绩。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之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动、突出重点,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企业辅导培育。紧盯行业龙头企业及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标准,积极推荐遴选符合条件、有上市意愿的市级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指导企业科学选择上市地点和申报板块,鼓励中介机构积极开展辅导工作。组织企业高管参加高管成长特训营、董秘培训班、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研修班、资本市场服务周等公益培训活动。〔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推动重点企业挂牌上市。筛选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紧抓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更多创新性、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质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发展空间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认真梳理储备国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加大培育力度,鼓励引导国企采取IPO、借壳、并购重组、分拆上市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用好企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在审核、待注册企业跟踪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与上市公司的交流,发挥好上市公司的作用,加大实体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引导上市公司在稳增长、促就业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支持依法合规按程序迁入产业协同性强的市外上市公司。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做到上市公司经营、退市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防范和处置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协调指导及处置,将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处置纳入地方维稳协调、舆情管控等机制。〔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宝塔区政府负责〕
(五)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有效发挥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市场主体登记会商机制,畅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准入,强化政务服务保障,从源头把控风险。引导省内外知名创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我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鼓励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积极争取省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国有控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发挥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延安高新区红色筑梦创投基金和南泥湾开发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用,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带动科技型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本扩大。〔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落实扶持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办法》等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激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对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提供更开放的授信政策支持和更定制化的金融产品综合服务,立足企业发展周期,按照上市筹备、上市辅导、注册发行等阶段,量身为企业提供综合化、一体化金融服务方案,通过优化账户服务、放宽准入条件、提质授信管理等,助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私募基金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为企业提供投、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延安银保监分局、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保障措施
(八)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县(市、区)、管委会的工作指导,持续督导各责任单位按时推进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上市挂牌目标。各县(市、区)应当建立健全和用好用足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摆上重要位置。〔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九)强化协调服务。用好市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政策、畅通信息、解决问题。加强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陕西证监局、各交易所驻陕基地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资本市场新政策与我市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为企服务,依法快速办理企业上市所涉行政审批及确认等事项,支持企业妥善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十)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管委会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上市工作机制,明确计划目标和工作举措,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区上市挂牌任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数量、上市公司数量作为评价推动市场主体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持续推动满足条件的企业入库培育,加快上市挂牌。加强对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督导,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严格落实企业上市、经营及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鼓励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和时代责任。〔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