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大学,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延安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年度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延安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第一任务”,在需求端、供给端、服务端、资金端同步发力,加速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为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11条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构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网络,分县(市、区)、管委会成立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小分队,联合延安大学博士服务团深入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广泛对接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八个专项”行动,编制形成区域技术转移人才、技术需求、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四张清单。到今年年底,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明显提升,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15亿元,每个县区转化落地科技成果10项以上,延安高新区转化落地科技成果20项以上、延安新区和南泥湾开发区转化落地科技成果5项以上。
三、开展“八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博士服务团进企业挖掘技术需求专项行动。从延安大学遴选一批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技术过硬、门类齐全的博士人才,按照县(市、区)和管委会组建16个博士服务团,深入全市322家规上工业企业逐户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和科技服务,挖掘一批企业技术需求,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技术难题。
(二)开展深入高校院所对接科技成果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管委会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带领经发、科技、招商等部门,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技术需求,定期与省内外高校院所进行联系对接,建立校地合作机制,从高校院所筛选一批适合地方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促进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每县区每年至少深入5-10个高校院所开展2-3次对接活动。
(三)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交易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我市产业园区、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积极参加进博会、丝博会、农高会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博览会、人才交流大会和论坛等活动,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组织推动各类项目签约和技术交易,发现和推动一批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四)开展常态化项目路演对接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市内外创投服务机构、高校院所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技需求和成果对接推介会、创新挑战赛、高价值专利导航和转化大赛、“三新三小”创新竞赛、科技成果转化路演等活动,为科技需求和科技成果对接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促成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每县区每年至少组织3-5次项目路演活动。
(五)开展推进“三项改革”转化科技成果专项行动。以延安大学为主,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延安市果业研究发展中心等高校院所为辅,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制定技术转移人才专门评价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破解“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的难题,激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领办、创办企业。
(六)开展秦创原工作站挖掘科技成果专项行动。按照省科技厅安排,选派3-5名技术转移人才,在秦创原总窗口建立工作站,专职负责与高校院所联系对接,常态化挖掘适合在我市落地的科技成果,逐项做好对接洽谈、需求与成果比对分析,联系对接我市有意向合作的企业,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同时,加强延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招引一批高校科研人员携科技成果来延领办、创办企业。
(七)开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专项行动。推动《延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办法》政策落实,对企业将自有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或通过出资购买获得技术成果并实现转化的项目给予后补助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承接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开展金融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管委会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引导科技企业上线延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获得信用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企业股权质押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等措施,有效满足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需求。积极引进外部风投、创投、产投机构和基金,充分发挥延安高新区红色筑梦创投基金作用,投资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建立“四张”清单
(一)建立技术转移人才清单。各县(市、区)、管委会要抽调招商、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创新平台等机构人员,组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小分队,建立《技术转移人才清单》。到2023年5月底,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完成小分队组建,召开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正式开展工作。
(二)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各县(市、区)、管委会通过延安大学博士服务团和技术转移专项行动小分队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帮助企业专业化评估和规范化表达技术需求,凝练一批企业亟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形成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到2023年6月底,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完成规上工业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建立首份《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并持续进行更新。
(三)建立科技成果对接清单。各县(市、区)、管委会通过开展深入高校院所对接科技成果、建立秦创原工作站挖掘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专项行动,挖掘筛选一批符合本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科技成果,建立科技成果对接清单。到2023年7月底,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建立首份《科技成果对接清单》,并持续进行更新。
(四)建立成果转化落地清单。各县(市、区)、管委会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全面比对高校院所成果清单,通过项目路演、组织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或延安大学博士服务团靶向寻找相关领域科技成果和专家教授,开展匹配对接,形成成果转化清单。到2023年9月底,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建立首份《成果转化落地清单》,并持续进行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及时制定技术需求挖掘、科技成果对接工作推进方案。市上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情况汇总等,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跟进落实。
(二)加强政策供给。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加大政策兑现和宣传力度,强化市县协同,切实形成目标一致、协作配合的推进机制,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帮助企业解决部分转化资金需求。同时,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科研人员技术转化奖励政策,对原始创新技术成果在延安转化落地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形成产值分档给予资金奖补,吸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实施产业化。
(三)加强成果对接。市科技局与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示范中心合作,集中挖掘一批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发布。各小分队要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与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在外出对接科技成果的同时,深入省内外科技型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对有强烈合作转化意向的,引导企业合理利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竞价拍卖、先用后转等方式获得成果并实施转化。对新招引落地的科技型企业,要注重摸清企业自有知识产权情况,掌握企业应用的新技术、形成的新产品以及产值税收等情况。
(四)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工作推进考核监督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工作纳入秦创原建设专项考核和市政府季度督查事项,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实的跟踪督促和考核评估,今后每年均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管委会每月月底前向市级专班报送三张清单动态更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