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延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延安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一)《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草案报送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4年4月20日前
(二)《延安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草案报送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4年4月20日前
(三)《延安宝塔山保护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旅游集团公司
草案报送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4年4月20日前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1件)
(一)修正《延安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2024年9月
三、具体要求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旅游集团公司、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加快政府立法项目起草工作,按时限和程序要求送审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起草调研、政策咨询、意见反馈等工作,确保市政府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