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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5-08-21 15:17
类别:A类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签发人:邓丽雅
延市文旅函〔2025〕31号

刘向林等代表:

感谢对延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期以来的关注、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筑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保障屏障建议》(第3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延安是中华民族圣地、中国革命圣地、新中国的摇篮,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市域内源远流长的黄帝文化、印记鲜明的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黄河文化和绚丽多彩的黄土风情文化孕育了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3项、省级85项、市级288项、县级1066项。近年来,我市以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为契机,联合多部门推进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构建协同保护体系。市人大颁布《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政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市文旅局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召开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解读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保护政策。依托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开展版权登记,累计完成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登记430件,其中2023年11月试点启动后新增137件。

二是强化传承与版权融合。推动非遗与教育、人才培育深度结合,编写《安塞腰鼓》《延川剪纸》等校本教材,与陕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合作培训剪纸、布堆画等传承人3000余人次,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

三是推进产业转化与权益保障。支持延安故事、延知有礼等文创公司开发非遗衍生品,引导企业通过版权登记保护创新成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排查“安塞腰鼓”“延川布堆画”等商标抢注线索,阻止多起恶意注册行为。

四是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在宝塔区设立全省首家民间文艺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安塞区检察院在非遗中心设立工作站,通过行政调解、司法协作等方式化解版权争议,为传承人提供维权路径。

您指出的商标抢注、版权模糊、数字侵权、传承人称号滥用等问题,精准切中了当前我市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痛点。提出的四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构建非遗商标全链条保护机制。建立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商标数据库,分类梳理非遗项目核心元素,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非遗项目商标注册指引》,明确传承单位、传承人商标注册主体资格及保护范围。开展非遗商标监测行动,对电商平台、文创市场中涉及本地非遗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恶意抢注、仿冒等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二是深化版权清晰化与数字化保护。扩大民间文艺版权登记覆盖面,以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为依托,针对剪纸、布堆花、民歌等易数字化传播的非遗门类,推出“版权登记+数字存证”服务,明确版权归属。制定《非遗数字化传播版权规范指引》,联合文旅企业、短视频平台建立合作机制,对未授权的数字侵权行为,协调平台快速下架并追溯源头。

三是规范传承人管理与权益保障。进一步明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称号的使用范围,健全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滥用称号者启动退出程序。开展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邀请专家学者重点对商标注册流程、版权授权规则、数字维权途径等内容进行普及。

四是完善协同保护与纠纷化解网络。推动民间文艺版权纠纷调解向县(市、区)延伸,联合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开发“非遗维权服务包”(含法律咨询、证据收集、调解代理等),为传承人提供低成本维权渠道。逐步建立“文旅+市场监管+司法”联动机制,适时召开非遗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侵权案例,针对数字侵权、跨区域商标抢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五是推进地理标志与非遗融合保护。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子长唢呐、宜川胸鼓等具备地理标志特质的非遗项目,鼓励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培育地理标志产业集群。指导非遗保护单位联合行业协会建立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六是强化非遗知识产权宣传与产业引导。制作《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短视频,在媒体平台推广。利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 对“延安故事”“延知有礼”等文创企业开展版权规范培训,引导企业在开发非遗衍生品时与传承人签订书面授权协议,明确收益分成比例。在非遗文创集市设立“版权合规岗”,现场核查产品授权证明,杜绝侵权产品流通。

最后,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谨对您及其他关心和支持延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大代表表示深切的谢意!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刁斌  联系电话:0911-70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