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侠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门诊统筹电子处方“全覆盖”的建议》(第1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11月,陕西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陕医保办函〔2024〕67号),明确定点医疗机构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提供电子处方流转外配服务。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下载电子处方,按方调剂,电子处方存档备查。同时进一步要求各地市加快电子处方流转应用,明确互联网医院处方省内互认,目前电子处方中心运作正常。
市医保局于2024年7月印发《关于调整门诊慢特病和职工门诊统筹处方购药的通知》(延医保函〔2024〕64号),明确首批53家互联网医院为我市门诊慢特病和职工门诊统筹互联网处方购药的医疗机构。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院准入管理,整合市场资源,扩大电子处方使用覆盖比例,真正实现“买药更方便”。
特此回复。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0911-7092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