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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见


延政发〔202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部署要求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市重大项目投资结构不优、谋划质量不高、前期服务滞后、建设推进缓慢和工作机制不完善、责任链条不闭合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重大项目工作水平,形成谋划论证一批、前期推进一批、重点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接替有序、梯次推进工作格局,实现重大项目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谋划论证一批

1.明确重点产业链。对照省级23条重点产业链,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依托现代农业、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能源化工、文化旅游五个千亿级和先进制造业、新经济两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筛选确定我市重点产业链,逐链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依据政策导向、市场变化和产业链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增加。

2.推动实施“链长制”。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一条产业链、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支专家团队),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重点产业链“链长”,负责统筹内外资源,健全政策体系,部署产业链各环节各节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堵点、难点、痛点,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发改、工信、农业农村、文旅、能源等产业链牵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产业链提升方案,绘制产业链发展图谱,明确产业发展路径,研究产业链发展措施,引进培育“链主”企业。聘请专业机构,组建专家团队,搭建专家团队和“链主”企业联动平台,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集聚资源要素,引领带动产业链发展。

3. 明确重大项目谋划标准。谋划项目要紧扣中省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契合市场需求,符合环境承载,产业项目要充分考虑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亩均能耗、亩均用水、带动就业等效益指标。市发改委编制新谋划重大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会同土地、环保、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严格入库项目审查,确保谋划项目与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相衔接。

4. 提高重大项目谋划水平。市发改委统筹区域资源、产业优势和产业链包容性、互补性,按年度编制重大项目谋划方案和清单。工信、能源、农业农村、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重大项目谋划清单,系统化精准化谋划延链补链强链重大产业项目。交通、水务、电力等相关部门围绕产业链和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构建以产业链为龙头,优势产业发展路径清晰、重大项目谋划精准、公共设施综合配套的项目谋划格局。各县(市、区)、管委会立足本区域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做好本辖区重大项目谋划。

5. 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市重大项目办负责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管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将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发展实际的项目申报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项目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明确选址、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重大产业项目要达到可研深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和管委会参照建立本行业、本地区重大项目储备库。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建成落地或因政策变化等因素需要调整的项目及时予以退出。市重大项目办要对“十四五”入库重大项目进行再审查、再筛选,对谋划论证不深不实和不符合中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清理替换。

二、前期推进一批

6. 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重大项目办在重大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建设主体、资金来源明确,土地等核心要素基本落实,具备立项实施条件的项目,编制下达前期推进项目清单,与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前期推进项目年度转化率不低于50%。

7. 夯实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责任。市发改委每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行动,会同项目责任单位及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逐项目制定前期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市行政审批局成立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专班,负责重大项目市级审批核准事项的办理,做到项目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一次性办理到位。市自然资源局成立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专班,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加快重大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和土地供应进度。市林业局成立重大项目林地占用审核审批专班,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积极申报中省涉林审批事项。对需要申报中省部门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跟踪推进,确保当期上报当期完成审批。项目实施单位要高效率、高质量编制申报资料,主动与审批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支持。市发改委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前期推进存在问题。

三、重点建设一批

8. 认真编制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及直属企业每年 10月底前向市重大项目办申报次年度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所申报新建项目必须落实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完成立项、土地、林业、环评等关键手续办理,确保在次年3月初具备开工条件。市重大项目办负责编制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计划,并按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县(市、区、管委会)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增速应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产业项目及制造业、创新驱动项目年度投资占比均应保持稳步提升。要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优先将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的产业项目纳入年度计划。

9.明确项目建设阶段目标。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对标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月下达投资进度任务,通报进展情况,不定期梳理未开工和投资进度缓慢项目,组织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剖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制定推进措施,确保续建项目一季度全部开工,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50%以上,二季度达到90%以上,一至四季度投资完成占比不低于20%、50%、80%、100%。10.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上旬组织召开项目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项目集中观摩活动,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各县(市、区)、管委会按季度开展重点建设项目集中推进活动,并将推进情况书面上报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成投产一批

11.推动竣工项目达产达效。市重大项目办汇总当年拟竣工投产项目,印发年度建成投产项目清单,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办理卫生、安全许可、生产许可手续,条件成熟的及时组织验收。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市场开拓和产销衔接,确保按计划投产达效。

12.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后评价。市重大项目办按年度制定重大产业项目后评价方案。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产业类别、投资规模、实施过程及投产运营情况确定3-5个重大产业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围绕项目谋划论证、前期服务、建设管理、环境保障、投产运营、政策落实、考核奖补等主要环节进行全过程评价,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市直各部门负责本行业当年竣工投产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后评价,各县(市、区)、管委会在本辖区当年竣工投产产业项目中选择部分项目开展后评价,并形成重大产业项目后评价报告报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五、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工作机制

13.落实重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要明确属事权和属地权,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市发改委围绕重大项目工作全生命周期,按年度下达“四张清单”(谋划论证项目清单、前期推进项目清单、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建成投产项目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行业部门围绕项目谋划、前期、建设、运营全过程,强化布局统筹、业务指导和问题化解,确保项目不减,投资不降。属地政府集中力量做好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社会维稳和生产生活服务,真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发改部门综合协调、行业部门统筹指导、审批部门支持保障、属地政府全流程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主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14. 完善重大项目领导包联机制。落实“一个项目、一名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张任务清单”工作机制,每年筛选20-30个协调难度大、延链补链强链作用突出的重大产业项目,由相关市级领导从谋划论证、前期推进、招商建设、投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包联。国资、工信、交通、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分别确定3-5个包抓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统筹推进。各县(市、区)、管委会参照建立重大项目领导包联机制,做到全覆盖包联,全方位保障。各级包联领导要按月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对包联项目涉及的土地、能耗等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全力推进。

15. 推行重大项目中介机构集中采购制度。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原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每年依据年度谋划论证和前期推进项目清单,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确定一批重大项目中介机构,开展重大项目策划包装、前期服务及后评价工作。

六、加强重大项目工作保障

16.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可研论证等。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将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资金需求。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县财政配套以及其他补助类资金优先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市发改委、市金融办按季开展政银企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发挥市县融资平台作用,帮助重点项目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重大项目土地保障,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每年新增土地指标的60%以上用于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其中25%用于产业项目,统筹全市10%的商业土地出让金补贴制造业项目。

17. 加强重大项目组织保障。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机构建设,建立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大项目重要政策、规划布局、推进机制、要素保障、考核奖补等重大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超越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报本级政府研究解决;对涉及市直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特别重大问题由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各级各部门要不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考察学习,提高重大项目专业人才素质。

18.严格重大项目督导考核。严格执行重大项目考核办法,加大正向加分、反向罚分力度,拉大考核分差,形成鲜明对比。对在新兴产业引进、链主企业培育、重大问题化解等方面贡献突出,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的予以加分;对触碰生态红线、突破坏控指标、新增政府债务以及在项目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予以扣分。要把行业项目谋划论证、布局统筹、业务指导、推进管理、运行质量作为市直部门重大项目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促进形成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重奖重用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考核末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严肃追责问责。完善督导工作机制,组建重点项目联合督查组,按照“一季一观摩,一月一督导”的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视频会商指导等方式,加大督导暗访力度。市重大项目办按月通报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季度末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占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予以约谈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