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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营经济参与能源发展进入快车道

首科会新质生产力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在能源领域,民营经济正以其创新基因和市场活力成为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力量。4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印发,进一步明确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和支持举措,引导民营经济在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做大做优做强。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重要性凸显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能源领域开始探索引入市场机制,民营经济逐步参与能源产业链一些环节,部分地区开始允许乡镇企业和个体户参与小型煤矿开采“、集资办电”、炼油化工与油气销售等,逐步成为全国能源保障体系中的有效补充。进入新时代,随着“双碳”目标推进,党中央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作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决策。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是一个由高排放、化石能源为主的资源主导型供给体系逐步走向绿色清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存的低碳能源供给系统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导致能源行业边界及品种边界更加模糊。多样化的用能需求引致能源产品出现更多组合,本质上是要打造形成一个多元协同的能源生态链。

在这一生态链中,民营经济在新能源、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投资中崭露头角,不断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在风电整机制造领域,民营企业占比高达60%,光伏设备制造企业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2024年度,在中国企业全球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出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有8家是民营企业。特别是代表我国绿色产业发展“新三样”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口强劲,民营企业贡献超过一半,民营企业在构建多元协同能源生态链中展现出比较优势,重要性日益凸显。能源的安全属性与转型需求,决定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能源领域的互补协同关系。国有企业更加聚焦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三大作用,特别是在能源领域要承担兜底保障安全重任。民营企业则更多地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蓝海”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优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构成更为广泛的多元市场主体,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打下稳固基础。

多措并举激发民营企业新活力

作为能源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顶层设计,《通知》从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范围、参与市场机制、政府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细化支持举措。

进一步明确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范围。当前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范围存在模糊问题,表现为政策边界不清、产业准入动态调整滞后和新兴领域规则空白三重矛盾。为此,《通知》进一步明确能源领域民营企业的投资范围,在传统能源、新能源、科技创新等领域同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核电项目、油气储备设施、管网项目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新能源开发和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标准、政策制定和科技转型研发,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技术转化、模式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方面的优势,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端的双向转型,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多元化支撑。

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环境。能源领域产业链长、技术门槛高,民营企业在参与能源市场方面面临准入制度性门槛、资源获取劣势、市场竞争不公等多重制约,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也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通知》聚焦民营企业参与能源市场的痛点难点,从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生产要素获取机制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三方面提出细化举措。一是要求进一步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修订,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二是从资本、技术和数据三方面进一步明确对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领域的支持手段,包括简化办电流程、提高自然垄断企业信息公开水平、提高政府财政和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力度等。三是要求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电网、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加强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的环境。这一系列举措有利于构建透明、公正、开放的市场规则,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是优化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政府“有形的手”发挥作用的关键一招。《通知》从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一是优化能源投资审批流程,通过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二是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这为民营企业积极向政府反映问题提供了畅通渠道。三是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能源合作,多维度提升我国能源产业全球竞争力。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三大着力点

强化战略合作布局,构建多元协同开发机制。依托2030国家重大专项等平台,主动对接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领域建立联合开发体系,重点推进风光氢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复合型项目,通过技术互补与资源共享形成规模化示范效应。同时,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框架,明确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提升资源集约化利用效率。

深化产业链创新协同,打造技术攻关联合体。在新能源装备、智慧运维等关键领域建立开放式技术合作平台,定期发布核心技术攻关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吸引行业领军民企参与研发。构建知识产权共享与成果转化通道,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实施应用奖励与市场化分成双重激励,加速前沿技术产业化进程。

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健全合规经营体系。在增量配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市场化业务板块,优先选择具备区域服务优势的民企开展股权合作,创新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共享等激励机制。针对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等新兴领域,联合民企共建数字化交易平台与合规风控系统,确保业务拓展与监管要求动态衔接,提升市场化竞争合规水平。

来源:《领导决策信息》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