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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8-03 10: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革命圣地延安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他们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用果敢行动乃至宝贵生命深刻诠释了新时代延安儿女的浩然正气与责任担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市政府决定:追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赵龙龙、马彦斌两位同志“延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常飞、赵治权、杨博3位同志“延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分别颁发荣誉证书,按规定给予奖金。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弘扬延安精神、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医疗救助、就业扶持、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维护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匡扶正义的英雄气概,自觉将榜样力量转化为担当奉献、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为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延安、法治延安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延安新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