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延政电办发〔2016〕3号)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秘科联系,联系电话:0911-2125384。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政秘科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局纪委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限、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本局正式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15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2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当面、网络、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财政管理。因此,2015年本局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015年我局未收到人大建议,共收到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2件,所有提案均已按期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满意度88%,落实率50%以上。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确实为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效的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6年,围绕本局行政执法的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很多信息需要及时更新和增加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