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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了保障公民和社会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工信系统政务信息,促进依法行政,2015年市工信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地址:市政府大楼三楼,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36324。

一、概述

2015年,按照《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市工信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责任科室、分管领导、政秘科、信息员分级审核、录入、发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委党委会议研究后进行答复。明确规定以我委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上传文字信息118条,图片48张。及时将需企业了解的政策信息、报送资料要求等在网上公开,方便企业查询和办理。及时将市工信委(国资委)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促进社会公众对工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办理“主任信箱”的群众来信,受理比较及时,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很高,全年受理了15封网民来信,回复5条,答复投诉咨询10条,答复率为100%。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了我委年度预算和2014年财务决算,做到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网上在线受理,现场办理、邮寄等多渠道多途径的办理方式,对于在受理范围内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答复,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能够耐心讲解,避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2015年,未接到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政务公开收费标准,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不得超过50元,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进行申请。

由于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还不够全面。为此,2016年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时限和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网上办理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