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延政电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现公开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5年,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常工作开展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研究和督促检查。市局政秘科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承担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直属单位和市局业务科室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本科室涉及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意见,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责任科室(单位)、市局政秘科、分管领导进行分级审核,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市局务会议研究后进行答复,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最后由市食品药品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传和做好日常的维护。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严格执行先前制定的《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五项管理制度和《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暂行)》和《网站管理人员职责》,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局2015年及时更新了市局基本情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律法规、业务服务信息,全面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动态、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审批情况等信息,2015年我局共发布监督检查信息685条,部门文件信息16条,发布部门动态、公告公示信息669条,基本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目录所要求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市局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和市局新浪、腾讯政务微博、市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上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相关信息;三是通过电话、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和在市局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局官方网站版面陈旧落后,只限于发布文字、图片信息,无法发布视频资料等信息的功能。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共享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是信息发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在机关内部和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编写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对市局官方网站进行重新设计制作,突出与群众互动功能,充分运用好网站作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工具和平台,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制,完善信息上网审核制度,进一步缩短信息发布时间。完善公开信息栏目负责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公开形式的作用,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