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府工作落实。自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延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延政办函〔2015〕55号)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具体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完成了人社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按照市权力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9月初,我局组织实施了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部门权力清单108项。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将我局承担的3项行政许可通过政府网站、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并简化了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同时,将我局承担的其他公开服务事项制成服务指南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及时公开我局2015年预算情况。二是加大了 “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3.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开五项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表,涉及参保情况、待遇标准、支付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更新了社保办事流程,发布相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5年,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75条,其中公示公告115条,部门动态60条,图片120余张,其中有58条人事招聘信息在市政府网等网站转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98条,其中公示公告51条;部门动态22条;社会保险及其他25条。从信息公开的载体看,除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主平台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通过政务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极大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人社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权威解读稿件,密切关注涉及人社工作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站第一时间回应、发布动态信息,解疑解惑,澄清事实。
3.2015年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共有33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24件。建议提案共涉及47名人大代表以及政协提案委、经济委2个单位。我局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政秘科交办督办、对口科室承办、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答复意见及政秘科统一答复、征询意见和总结的一套较为规范的承办运行机制,对所有建议提案均已答复,也取得代表或委员的回应,并就办理结果及时在人社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件。为延安龙神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周恩清依法公开延运通达出租公司和神舟出租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信息。收到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组成领导小组,劳动监察支队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了答复,申请人对于答复表示满意。
四、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情况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当前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保密审查工作不严等问题,2015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贯穿于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程序全过程,从机制上保障实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开通了延安市人社局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
3.进一步严格审查程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我局把政府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上传登记簿。全年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一推、动一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尚未出台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