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由延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11-2981808)。
一、概述
2015年,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5〕55号)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公开举措,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公开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协调配合,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真正使工作落到实处并确保工作质量。
(二)拓宽公开渠道。抓好社会普遍关心的矿业、土地市场问题的公开,对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等信息除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在延安日报等市内主要媒体公告。
(三)规范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市局信息中心和办公室两次审核,重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建立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机制,当日信息当日发,专项工作定时发,一般信息动态发,互动信息及时发,始终保持信息公开的新面貌、新动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拟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审查,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梳理、统计,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为本部门业务管理类信息,包括土地、矿产资源出让信息等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按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2015年度,我局通过网络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5件。经审查后,对符合依申请公开规定的信件,我局均以书面方式答复了申请人,并在网站上给予了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复印、检索、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5年,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及议案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筑用地、土地管理等多个方面,这些建议和提案,都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全局工作的重点和中心。自接到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要求责任科室主动走访代表、委员,认真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务必做到“三见面”。把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意、研究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发展这个主题,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服务保障能力,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目前这9件建议、议案答复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文件比例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力争做到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发文比例,不断增加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
2.严格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相关会议、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3.强化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4.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网站建设管理模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紧扣我局工作和为公众服务的要求,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