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级机关有关要求,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政秘科,地址: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211681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初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房屋征收工作紧密结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的促进了房屋征收项目的顺利推进。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强领导,制定信息公开方案
我局根据市政府《延安市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文件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华任组长,副局长秦保军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征收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我局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我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科室的工作任务,要求各科室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任务落实到人。确定了信息公开专门负责人员,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切实形成分管领导主抓,负责科室承办,专职人员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1.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延安房屋征收管理局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我局对单位机构、征收项目运行及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以及各项制度等进行公开;二是对各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公告等进行公示,宣传征收项目;三是对征收工作动态进行公开;网站共计7大类,24个子类,同时向市政府信息部门及党建等信息平台发布多条动态信息数量。
2.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和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无对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推诿、拖延或应公开不予公开的问题,未因此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情况
2015年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为市人社局和我局共同主办。涉及征迁后单位职工重新安置的问题,我局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办理,并在网上办理系统上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网站共更新185次,其中:延安房屋征收项目信息42条,征收工作动态38条,上传图片105张。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除涉密信息外,其他属于普通信息均在网站或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申请进行公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投诉信箱,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市尚未出台有关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相关资料不收取复印、快递等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主动,有时因为工作忙或其他事情,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建立相关制度,但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单位门户网站由于版本过低,导致信息查询有时显示不准确,缺少部分功能,需加强网站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建设。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房屋征收网站建设,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建立相关服务功能模块,完善互动功能,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增强网络平台的快捷便民功能。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专业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制度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要让制度符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更好地向被征收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