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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15年度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jnd.y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综合办公楼12楼,联系电话:0911一8073322,邮政编码:716000。

一、概述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2015年重点工作之一,本年度在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获取文物博物馆领域各类政府信息的权利,切实增强了文物工作的透明度。

本年度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机构保障。调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局长裴小元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徐林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及直属主要负责同志。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徐林为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岳喜军为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10月成立,本年度在指导协调文物系统电子政务、指导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与维护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明晰责任。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办公室及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省文物局办公室依照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协调、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事宜;陕西省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提供、维护局政府网站有关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

(三)平台保障。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平台,运用多种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宣传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5年公开的主要内容

1.网上办事

本年度为了进一步实现“网上办事”,采集和制作了包括国有、非国有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等在内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申报材料、受理表格及审批程序图。

2.主动公开项目

(1)带有文号的文件

今年更新了由局办公室签发的各处室制发的各类带有文号的文件及办公室制发的所有带有文号的文件20篇。

(2)规划计划

更新了规划计划5篇。

(3)部门预算

针对有关我局的2015年财政预算相关信息,2014年决算,和三公支出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主动公开。

3.依申请公开项目

2015年度,对有电话、网上或现场提出的公开申请,我局要求1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并在网上进行公布。通过预收集,以报我局办公室再转相关处室后进行妥善公布的方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信息公开信息统计:

全年公开信息100余条,处理在线咨询和投诉10余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成了“必须公布”的考核任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本年度,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均符合公开范围和条件,已经全部办结,得到申请人的一致满意。

(三)咨询处理情况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共接受公众有关信息网上咨询(包括局长信箱、留言板、汉唐网微博等)20人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延安市文物局)2015年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11件,办结11件,提案20件,办结2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