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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延安市公安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级机关有关要求,以着力满足群众获取和了解政府的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行“阳光警务”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促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行政科(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关街43号,邮编:716000,电话:0911-2885813)。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成立了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郭平社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部行政科。市局副县级侦查员、指挥部副主任曹树恒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副主任李康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按照分工安排,进行了周密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进度、沟通反馈信息、提出协调建议,设立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和回复网民留言工作,开展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责任主体

我局在根据《延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延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规定(试行)》和《延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我局制定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2016年延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严格执行《延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落实了承担任务主体,确保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高效投放。

(二)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强化监督检查制度

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责任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坚决不公开;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反复审查是否标注密级、内容是否敏感、公开条件是否适当,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终审把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做到事前检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所有公开上网的文件一律与标注密级或内部资料的文件分开清理,对公开上网文件中敏感字眼、内容也逐字筛选,确保不出现敏感词语,实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恪守保密原则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对各部门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电子政务科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按照规定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和时限进行审查,坚决防止信息资料内容类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公开。

(三)注重督查与自查相结合,及时有效保障运行

我局政务信息事项公开,涉及交通、治安、经文保、消防、食药环、出入境等多个部门,按期对各个部门负责的板块进行网上检查,及时督查行政许可项目等公开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及时有效更新的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建立了督查检查问题反馈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对所辖事项管理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各部门职能作用,使我局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得到了稳固提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规范栏目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我局对2016年“财务信息”、 “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919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17件,其他方式公开10条,回应百姓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创新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形式。我局不断以创新的思维模式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发声,在公共舆论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局“阳光警务”公开板块自开通和有序运行以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公安机关所办的所有行政、刑事案件一律予以公开查询,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案件办理和进展情况,并进行监督,不断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3、加强治安播报,携手平安共创。我局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之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深入开展防范宣传,努力提升平安质效。一是安全警示。围绕本地、周边以及社会关注的突发警情、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及时通过“警方提示”、“安全防范”、“电信诈骗打防”、“禁毒宣传”等专题专栏进行提示,提升安全意识、揭秘犯罪本质、传授防范技巧,努力从源头筑牢抵御防线。二是出行提示。深入实施平安畅通和文明交通工程,不断丰富和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将天气预报、交通公告、道路事故等信息及时告知市民,引导其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全力排堵保畅、提升城市形象。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对市政府交办的47件建议和提案按涉及业务警种的不同进行划分,细化到具体的业务部门进行办理,经承办部门的不懈努力,在5月20日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提案人,满意率为97%。10月份,依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对2016年承办的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6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和“回头望”。我局使每一项提案工作落实到位,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提案人或提案单位,并接受大家的监督检验,从而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创建和谐幸福新延安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网络申请为1件,申请办结数为1件,申请答复数为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复印、检索、邮寄等费用。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2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数为27(撤回)件。行政诉讼案件3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3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数1件。

八、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公开信息属性审核工作;确保后台信息更新及时、保障有力;强化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

三是加强网站功能模块多元化的建设,保障高效运行。延安市局网站在2014年更新改版后,经过两年的运行和维护,符合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完成了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但是高速发展的网络运行机制下,以及按照政府网站开发建设的新要求,我局网站已经不能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很好的对接,网站功能单一、模块不完善的问题凸显,逐渐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务公开需求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需要进一步改版,不断完善和健全网站功能,解决突出短板问题,尽早统筹安排好网站升级改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