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延安市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774室,电话:0911-2160777)。
一、概述
近年来,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知情和参与的热情越来越高。我局顺应此形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进一步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不断提高监察机关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我局升级市监察局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延安纪检网”,并在传统网站的基础上推出了“延安纪检监察头条号”,作为市监察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主阵地,形成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以及涉腐网络舆情搜索于一体的“5+1”全方位、立体化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网。同时,我局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机制和具体途径,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双重监督作用,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凡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都及时、全面、主动予以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是:一是通过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延安纪检网”、“延安纪检监察头条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未针对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结率100%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委局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针对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委局各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