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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电子版可访问进行下载,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同时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大公开信息专栏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分管领导亲自抓,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多次召开公议,发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并分别与各单位签订了《富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书》,同时对各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信息员业务能力,保障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精心安排部署,工作重点突出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富县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富政办发[2017]49号),对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重点和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

(三)严格制度落实,工作推进有力

我县制定了《富县政务公开制度》、《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富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富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服务单位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全方位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完善政府网站功能,拓宽公开范围

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不断完善政府网站职能,在信息公开部分增设了财政信息、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公共监管等栏目,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公开内容,拓宽了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027条,其中新闻动态类5951条(今日富县223条、部门动态1484条、乡镇动态1185条、公示公告161条、媒体富县25条、专题专栏2873条),信息公开类3076条。公众留言20条,投诉建议28条,县长信箱76条,回复124条,回复率达100%。累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260余条,办理市长信箱信件12条,回复12条,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县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并办理完成。

四、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县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由县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4件、建议4件。议案办结4件,满意率100%;建议办结2件,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办理2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收到政协提案立案9件,办结6件,正在办理3件,办理结果及时全部公开,政府效能和形象不断提升。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各单位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