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开延安市民宗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七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民宗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6楼,电话:0911-2160613,邮编:716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王西荣为组长、副局长王国庆、纪委书记刘志诚、副调研员郝旭丽为副组长,综合科、业务科、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民族宗教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哪些信息能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都要严格审查;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网站、局政务公开栏、市内有关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充分利用好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同时坚持利用《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民族宗教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数据
2017年全年在政府信息网公开信息163条,较去年增长35条,其中:工作动态89条,公示公告17条,依申请公开1条,财政信息5条,统计信息2条,规划计划6条,政策法规7条,政府文件11条,提案办理2条,互动交流3条,专题专栏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现场、书面告知或电话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宗教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事项。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一条,当即回复一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事项,收到政协委员提案事项2条,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事网络信息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
(二)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三)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信息网上传信息量应进一步增加。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